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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投资”)为公司与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保利”)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为40%:60%。中泰投资主要开发福州市保利天悦二期及中泰商务中心项目。 为满足中泰商务中心项目运营资金需求,中泰投资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申请不超过1.4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以福州市中泰商务中心项目办公楼2-16层房产作为抵押物,公司和福建保利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40%的股权比例计算,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6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7月2日,首开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中泰投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 保证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公司和福建保利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泰投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中泰投资为公司参股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其不存在逾期债务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7月2日,首开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92,080.6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0.28%。 其中: (一)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1,026,756.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3.60%。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165,32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68%。 (三)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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