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注: 1、2026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合并,同步更名为“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全面承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