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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鑫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26年度经营建议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说明: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特别表决、回避表决等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安燕晨、殷婷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同时,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之外的未列明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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