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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闫海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闫海平先生简历 闫海平,男,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办公室副科长、科长、主任助理。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海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冯利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冯利松先生简历 冯利松,男,1977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潞安矿业集团企管处副处长;潞安化工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潞安化工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潞安化工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现任潞安环能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利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史红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032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033号《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034号《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035号《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036号《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6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0日10 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0日 至2026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6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7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0355-5923838 邮箱:la601699@163.com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毛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毛永红先生简历 毛永红,男,197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潞安矿业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处长;潞安环能董事会秘书、运销总公司党委书记、采供部部长、潞安环能总经理;潞安化工集团总经济师;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现任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潞安矿业集团总经理;潞安环能党委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永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姚家山煤矿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核准基本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元丰”)收到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山西离柳矿区姚家山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26〕22号),同意建设离柳矿区姚家山煤矿项目,该项目相关核准信息如下: 1、项目代码:2311-000000-60-01-857480; 2、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临县; 3、项目单位: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4、核准支持文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11242025XS0012558)等。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姚家山煤矿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煤矿工业场地位于井田西北部,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蓄电池机车和齿轨卡轨车;煤炭洗选采用智能干选、重介旋流器分选等工艺,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临县220千伏变电站不同母线段。 三、项目投资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包括潞安元丰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姚家山煤矿项目获得核准,是公司响应山西省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要求、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新增300万吨/年的煤炭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煤炭资源储备和产能规模,完善公司在山西煤炭产区的布局,增强公司煤炭供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工程进度、施工成本、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核准批复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办理资源开采、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冯利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该事项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冯利松先生简历 冯利松,男,1977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潞安矿业集团企管处副处长;潞安化工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潞安化工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潞安化工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现任潞安环能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利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内部借款 ●资助金额:1,305.86 万元 ●资助期限:一年、三年 ●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公司拟通过内部借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1,305.86万元财务资助,均为新增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推进项目建设和后备资源争取等工作。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是 是否提供担保:否 (二)基本情况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否 是否提供担保:是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一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224.40万元; 4、资助期限:一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二)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二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1081.46万元; 4、资助期限:369万元,期限一年;712.46万元,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资金所需,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公司对财务资助对象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等方面的风险管控,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接受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流动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 为此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积极推动上述控股子公司开展降本增效,推进项目建设和后备资源争取等工作,同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规范其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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