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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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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日期:06-18
字号:
版面: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4层402B、403A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2人,代表股份263,632,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0,50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7人,代表股份63,122,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0人,代表股份63,632,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0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7人,代表股份63,122,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12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89%;反对55,815,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18%;
  弃权2,6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06%;
  反对55,815,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64%;
  弃权2,6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30%。
  (2)表决结果:通过。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11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33%;反对19,476,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77%;弃权39,041,1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75%;
  反对19,476,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079%;
  弃权39,041,1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546%。
  (2)表决结果:通过。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97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517%;反对19,79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90%;弃权38,857,5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8%;
  反对19,79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101%;
  弃权38,857,5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61%。
  (2)表决结果:通过。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6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864%;反对19,571,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36%;弃权38,991,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76%;
  反对19,571,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65%;
  弃权38,991,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759%。
  (2)表决结果:通过。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942%;反对55,75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69%;弃权2,7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98%;
  反对55,75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33%;
  弃权2,7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69%。
  (2)表决结果:通过。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34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13%;反对55,436,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81%;弃权2,848,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2%;
  反对55,436,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11%;
  弃权2,848,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67%。
  (2)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872,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115%;反对58,523,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88%;弃权236,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2,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73%;
  反对58,523,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713%;
  弃权236,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4%。
  (2)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06,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624%;反对19,53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03%;弃权39,089,4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6,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80%;
  反对19,53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015%;
  弃权39,089,4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05%。
  (2)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028,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054%;反对18,85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23%;弃权2,74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28,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94%;
  反对18,85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26%;
  弃权2,74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80%。
  (2)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韩明 宋鲁宁
  3.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