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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日期:06-18
字号:
版面:第A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星光”变更为“星光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07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星光”变更为“星光股份”
  3、股票代码:无变更,仍为“002076”
  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自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
  6、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56,026,354.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3,892.85元,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1,399,238.49元。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0344号)。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6月18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6年6月22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股票简称由“*ST星光”变更为“星光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07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股份”)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1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条核查落实,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及经营业绩情况
  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亿元,同比增长98.01%,扣除后营业收入3.56亿元,同比增长112.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84.39万元,亏损额同比下降87.59%,毛利率26.65%,同比下降10.05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1.61万元,同比下降731.15%。
  (一)分季度看,你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0.47亿元、0.46亿元、0.76亿元和2.11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达55.66%,上年同期占比为35.39%;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1.13万元、-144.97万元、586.35万元和-704.64万元。
  1、请列示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中,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情况(客户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注册资本、合作起始时间、在手订单等)、销售具体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方式及时间、结算方式、是否及时回款等;对于整个履约周期(自合同签订至收入确认)短于2个月的,结合你公司以前年度的履约周期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四季度集中确认大额收入的合理性,并请报备合同、验收单、回款单等材料。
  【公司回复】
  (1)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中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项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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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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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于整个履约周期(自合同签订至收入确认)短于2个月的合同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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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公司上述部分业务履约周期短于2个月的情况,结合产品特性、公司备货策略及同行业惯例,现就该情况的原因、合理性及四季度集中确认大额收入的商业实质说明如下:
  1)履约周期短于2个月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公司部分业务(如照明灯具类(含路灯)、光伏组件等)的履约周期短于2个月,主要受“提前备料备货的生产模式”与“标准化产品的快速交付特性”双重因素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①提前备料备货缩短了生产交付周期
  针对路灯、照明灯具、光伏组件等通用型产品,公司基于对需求的预判及过往销售经验,采取了“提前备料备货”的生产策略。即在客户正式下达订单前,公司已完成核心原材料(如LED灯珠、外壳、模组、电源等)的采购及部分半成品的预生产。因此,当客户订单正式下达后,公司仅需进行最后的组装、调试与质检环节,大幅压缩了从“投料”到“完工”的生产时间,使得整体履约周期能够控制在大约1个月的周期内。
  ②标准化产品具备快速交付的行业特性
  公司涉及的光伏组件、部分常规照明产品,属于高度标准化的工业制成品。客户在收到货物后,仅需进行简单的数量核对与外观/通电抽检即可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这种“发货即验收”或“短周期验收”的模式,在光伏及通用照明行业中属于普遍的商业惯例,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③同类业务最近三年历史履约周期部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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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上表,照明灯具类产品:历史履约周期短于2个月的情况与公司“提前备货 + 标准化产品”的经营模式高度适配,也契合照明行业的运营特性。该模式下,通过提前储备标准化产品库存,能有效压缩生产、交付等环节耗时,保障订单快速履约,既满足客户对时效性的需求,又验证了经营策略在照明业务领域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光伏组件类产品系公司2025年增加的产品线,故缺乏历史履约数据可以对比。
  2)交易的真实性与商业实质
  公司上述短周期业务均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与商业实质,具体体现为:
  ①交易链条完整真实:所有业务均对应真实的客户订单,从合同签订、备货生产、物流发货到客户签收/验收,各环节均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如销售合同、出库单、物流签收单、客户验收确认单等)支撑,资金流、实物流与票据流相互匹配。
  ②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公司通过提前备货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能够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并抢占市场份额;而客户采购标准化产品用于自身项目建设或分销,符合其正常的经营需求。
  3)第四季度集中确认大额收入的合理性
  结合上述履约周期短的特点,公司四季度集中确认大额收入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
  ①年底集中交付与验收的行业惯例:受下游客户(如市政工程、光伏电站建设方等)年底工程结算、预算执行及工期考核等因素影响,客户往往要求在四季度集中完成交货与验收。
  ②短履约周期为年底集中确认提供了条件:正是由于公司采取了“提前备料备货”策略,且相关产品履约周期短(小于2个月),公司具备了在年底短时间内快速响应大批量订单并完成交付验收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业务履约周期短于2个月符合公司“提前备货+标准化产品”的经营模式及行业特性,相关交易真实、具备商业实质;在此基础上,四季度集中确认大额收入是公司快速响应客户年底交付需求的正常经营结果,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2、请说明你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量化分析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上涨但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5年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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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可见,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显著上升,但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造成该现象的核心原因属于非现金性质的资产减值与公允价值变动,且披露口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非经营性、非现金性)
  第四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约-661.60万元,该项为非现金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负面影响显著,但不影响现金收支的持续性。
  (2)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非现金性)
  随着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增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按信用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导致第四季度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约1,192.04万元。该项为会计估计与谨慎性原则下的计提,属于非现金项,但反映了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敞口。
  (3)特定资产回购义务相关损失(非现金性)
  就普洱普顺回购义务中的919桩充电桩,基于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计提了613.92万元的预计损失。该项计提为对未来现金流潜在负担的前瞻性披露,属于非经营性项目。
  综上所述,第四季度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并非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恶化,而是上述非现金性质的减值与公允价值变动所致。剔除上述影响,第四季度的净利润水平与收入增涨趋势是相吻合的。
  (二)分产品看,报告期你公司LED照明系列和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59亿元和0.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4.33%和34.72%;光伏组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开发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0.37亿元、0.12亿元和232.48万元,均为报告期新增业务。
  1、请分别说明报告期LED照明和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你公司业务开展主体、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前十大客户和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供应商名称、主营业务、成立时间、关联关系、注册资本、合作起始时间、具体销售/采购产品、销售/采购金额、回款/付款情况等),说明报告期LED照明和锂电池生产设备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回复】
  (1)LED照明系列业务具体情况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LED照明业务产品线丰富,覆盖室内照明、户外照明、LED灯珠封装以及健康护眼照明等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室内外照明工程、市政照明、文化旅游照明等场景,形成线上线下并行的多元化销售渠道。LED灯珠封装是公司核心优势板块,凭借十万级无尘车间,聚焦SMD、LAMP等多类型LED封装的研发与量产,致力于为国内外战略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封装产品与解决方案。
  2)行业发展情况
  LED照明即是发光二极管照明,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LED照明作为新一代照明光源及绿色光源,在全球照明领域广泛应用,并且LED具有高效、节能、环保、寿命长等优点。LED产业链包括原材料、LED衬底制作、LED外延生长、LED芯片制造、LED封装和LED应用等主要环节,一般将衬底制作、外延生长和芯片制造视为LED产业的上游,封装视为中游,应用视为下游。下游应用则分为通用照明及特殊照明两大类,通用照明包括家居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市政道路照明等;特殊照明则包括应急照明、汽车照明、特种工作照明等。
  “十四五”期间,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地缘政治与贸易摩擦加剧、国内房地产市场规模收缩,以及行业从规模扩张向价值提升转型,我国照明电器行业仍然基本完成从传统光源向LED照明的替代转型,LED产品占比超过70%,成为全球最大的照明产品生产与出口国。2025年,我国照明产品累计出口总额约499亿美元,同比下降11%,约占机电产品出口额比重2.2%,出口额虽有所下滑,但出口量保持逆势增长,LED电光源产品出口总量达148亿只,同比增长37%,“量增价减”成为2025年照明产品出口的显著特征。2025年,我国照明行业整体呈现“平稳微降、质效提升”的发展格局,半导体照明产业总体产值预计达6,093亿元,同比小幅下滑1.1%;其中照明电器行业产业规模约5,800亿元,与“十三五”末期基本持平略降。这一规模变化并非行业增长停滞,而是全行业主动告别粗放式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必然结果,标志着行业竞争正式从“拼规模、拼价格”转向“拼技术、拼质量、拼品牌”。
  2026年“十五五”规划正式启幕,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LED产业成为推动制造业升级的关键抓手。照明行业作为LED技术的核心应用领域,在“十五五”规划“高质量发展”“绿色转型”等战略导向下,依托技术同源性、产业链共通性与“光+屏”融合需求,在智能运维、绿色低碳、场景细分等方向加速突破,从“功能照明”向“场景化光服务”深度转型,成为落实产业升级目标的重要载体。“十五五”期间,照明行业的市场发展将呈现“内需提质、出口升级、场景多元”的特征,国内市场与海外市场协同发展,应用场景持续拓展,行业发展的市场空间持续扩大。依托照明行业外销韧性较强,2025年多个细分领域企稳复苏的基础,行业将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挖掘新的市场增长空间,最终实现从“照明制造大国”到“照明技术强国”的跨越。
  3)市场竞争格局
  2025年,LED行业在深度调整中呈现出“宏观承压、结构分化、韧性生长”发展态势。一方面,外部需求波动、贸易环境不确定性与内部竞争加剧,使行业整体步入“总量盘整、利润承压”的阶段性调整期;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应用拓展与全球化布局持续深化,推动产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加速转型,不断孕育出新的发展动能。
  产业竞争格局加速重构,行业整体由“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传统通用照明市场需求增长乏力,价格竞争激烈,部分企业面临增收不增利局面。在此背景下,市场出清与整合进程加快,资源进一步向具有技术、规模与资金优势的头部企业集中,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格局实现深刻重塑。
  技术创新持续驱动应用升级,智能化、健康化成为重要发展方向。LED技术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的融合正不断深化,推动LED技术向个性化、场景化、人性化方向升级。健康照明从概念走向规模化应用,成为消费升级与产品差异化的重要支撑。在显示领域Mini/Micro-LED技术持续突破,推动超高清显示、车载显示、虚拟制作等高端应用成本下降与渗透率提升,拓展出新的市场空间。
  高附加值细分市场成为增长主力,国产替代进程提速。在传统市场承压的背景下,车用LED、植物照明、紫外LED、红外传感等高附加值细分领域展现出强劲的增长韧性。尤其在自主品牌汽车产业的崛起带动下,车用LED在汽车车灯、汽车座舱的照明和显示等应用领域的需求快速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持续增强,国产替代进入加速期。企业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布局高技术壁垒、高毛利领域有效抵御行业周期波动。同时,全球化布局与产业链协同成为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举措,头部企业积极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与海外本土化运营,依托海外新兴市场对高端LED显示及智能照明解决方案的旺盛需求加快“走出去”,并通过行业纵向整合与跨界融合,持续构建产业新生态与核心竞争力。
  4)业务主体及占比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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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业务模式
  公司照明板块确立了以光科技应用为核心,坚持“产品销售为主、项目交付为辅”的经营方针,深度践行“产品+场景化”的战略发展方向。各业务主体分工明确、协同高效:
  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集团的研发与制造中心,专注于生产技术沉淀与规模化制造,主要承担内外销产品的生产任务。
  广东中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定位为关键器件平台,深耕LED封装领域,为集团多元化产品线的扩展提供核心技术支持与器件保障。
  广东星光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集团的销售与解决方案平台,主要负责对外承接照明工程项目,并统筹渠道销售与整体解决方案的落地。
  广东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作为LED通用照明业务的海外运营主体,全面负责国际市场的开拓与出口业务。
  6)收入确认政策
  国内销售:客户签收后确认;出口:报关或控制权转移后确认;
  项目型销售: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线上销售:结算清单为依据。
  收入总额与净额法判断方法
  A、项目类: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时总额法确认,否则用净额法。关键在是否承担项目整体责任、定价权、材料选购、质量、产品是否有控制权等。本年度对世运会以及珠海云上智城项目采用净额法核算。
  B、来料加工:客户供料,公司加工后出口,采用净额法。本年度对深圳市贝斯福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市龙辉实业有限公司的订单采用净额法核算。
  7)前十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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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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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2025年公司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基本为新增,主要系公司LED照明系列业务的业务升级、延伸新产品线所带来的正常商业结果。新增客户对应新业务的市场增量,新增供应商保障新产品的生产交付,两者与公司2025年的业务重心及产品结构变化完全匹配,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
  公司2025年LED照明业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战略落地以及核心应用场景的持续突破,具体原因如下:
  ①向上游延伸,拓展LED灯珠封装业务,增强核心技术与供应能力,封装业务当年实现收入6,651.37万元,对LED照明系列贡献显著。
  ②深耕细分场景,获得多笔大额订单并落地,特别是在节能改造、智能照明等应用场景,形成稳定的订单增量。特别是与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LED路灯及智能硬件2,561.38万元订单及广东南海壹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智能家居照明订单1,876.51万元订单的落地,有力推动了公司整体收入规模的扩大。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LED照明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主动的战略布局与业务结构优化的结果,具有企业特色;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存在结构性差异,直接可比性有限。
  (2)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业务具体情况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专注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池整条生产工艺链的中后段设备,主要产品包括:方形电池(正、负)压氦检测漏机、方形电池卷芯热压机、方形电池自动入化成钉机、方形电池卷芯配组超焊机、方形电池卷芯支架装配机、自动软包装封装检查一体机、自动套膜一体机等。
  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并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生产与服务。目前与行业内多家知名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卓誉自动化)在自动化设备领域拥有十余年经验,是国内较早实现锂电池生产设备国产化替代的先行者之一。卓誉自动化已形成从低速生产线到高速线设备的完整能力,并推出了锂电池关键模组CCS线束集成自动化生产线,提升锂电池整线生产效率。
  2)行业发展情况
  按照对应的锂电池生产步骤的不同,锂电生产设备可分为前段设备、中段设备、后段设备。其中,电芯制造属于前段工艺,包括制作电池正负极片;电芯装配属于中段工艺,包括电芯卷绕/叠片、极耳焊接、入壳封装和电芯注液;电芯检测和组装属于后段工艺,包括化成分容、检测、成组、PACK工序等。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初步调研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1875GWh,同比增长53%。起点研究院SPIR预计到2027年全球锂电设备市场规模达1,419亿元,其中前段设备市场规模为460亿元,中段设备市场规模为434亿元,后段设备市场规模为383亿元,模组及PACK市场规模为142亿元。
  3)市场竞争格局
  中国锂电设备行业竞争呈清晰梯队格局,头部效应显著。第一梯队以先导智能、赢合科技为核心,先导智能凭借全流程整线解决方案和固态电池技术突破领跑行业;赢合科技作为行业首家上市企业,以全球化布局和全链条设备供应稳居前列。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头部企业依托技术壁垒、客户资源和规模优势占据主导,同时固态电池等新技术赛道成为企业竞争新焦点,倒逼中小企业向细分领域专精化发展。
  4)业务开展主体及业务模式
  本系列产品的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卓誉自动化。该公司专注锂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定制组装与销售,现有厂房与办公面积约9,000平方米,团队规模近百人。以“以销定产”为核心的模式,采用外购零部件、在自有工厂完成集成、安装与调试,交付流程包括设计、采购、组装、调试、安装与最终验收,整体周期通常为1.5至2年。公司对设备质量与售后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与多家成熟锂电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重复采购关系。
  5)收入确认政策
  定制设备与升级改造服务: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客户最终验收并取得验收凭证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锂电池生产设备板块收入具有较强的持续性与明确的交易环节(设计、采购、组装、调试、安装至最终验收),在向客户转让控制权前,通常认定为卖方对交易中的主要责任人,且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当前订单充足、前景持续,毛利水平受产品结构与市场因素影响,处于发展阶段特征。
  6)前十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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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中2023年至2024年期间发货,并于2025年完成验收的合同,其履约周期处于公司正常的业务交付区间内。从发货到最终验收的时长,与公司历史同类业务的平均验收周期基本一致。
  上表中2021年及2022年发货,直至2025年才完成验收的合同,其履约周期长于常规周期。这主要系受客户自身客观经营情况的影响,在相关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客户因自身经营安排导致生产线停线,直接影响了公司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后续工艺验证进度。由于设备验收高度依赖于客户产线的正常运行与配合,客户产线的停摆导致验收工作被迫搁置,从而客观上大幅拉长了从发货到最终验收的时间跨度。
  7)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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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期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收入实现显著增长,主要归因于在手优质订单的顺利交付与集中验收节奏的体现。此增长与公司客户结构及项目交付周期高度相关,具有明显的个性化特征。
  综上所述,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在本报告期的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受自身经营因素驱动,并与行业可比公司不具完全可比性。
  2、报告期,你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销售量、生产量和库存量分别为46台、67台和80台,同比分别增长4.55%、378.57%和35.59%。请说明库存量增幅较大,且生产量与销售量增幅差异明显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系列近两年销售量、生产量和库存量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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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与充足在手订单
  2025年下游核心客户需求释放,新增订单金额约2.06亿元,推动生产端放量。为确保按期交付,公司显著提升了生产投料和组装规模,导致本期生产量大幅提升(同比增幅378.57%)。
  (2)长验收周期导致收入确认滞后、库存水平上升
  锂电池专用设备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交付后需经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最终验收等环节,整体周期通常为1至2年,部分复杂产线甚至更长。因多数在期内已发货至客户现场但尚未完成最终验收,导致期末在制品与库存水平高于期初,库存增幅为35.59%。
  (3)历史订单与验收节奏对销售口径的影响
  本期确认销售的设备,主要为此前年度出库、在本期满足验收条件并完成交付的产品。由于历史订单基数与验收节奏的影响,销售量增幅(4.55%)相对较低,未能完全反映本期生产端的快速增长。
  综上所述,本期生产量与库存量显著增长,系公司在手订单增加、产能投放和验收周期共同作用的结果,属于“以销定产”策略及锂电设备行业长周期特征下的正常经营现象,具备合理性。
  3、请结合光伏行业产能过剩、价格波动的市场背景,说明你公司跨行进入光伏领域的原因及竞争优势,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储备、资金规模、客户资源、生产能力及运营能力,新业务的开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请说明前期资产和资金的投入时间及具体情况。
  【公司回复】
  (1)行业背景的客观研判
  当前市场关于光伏产能过剩的讨论,实质是低效、高成本、缺乏技术壁垒的产能过剩。本轮产能与价格波动由周期、政策、技术、资本和贸易等因素叠加所致,属于行业从高速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结构性调整期。
  短期判断:行业仍承压,价格竞争与产能出清并行。
  长期判断:在落后产能出清、技术进步持续、全球能源转型刚性需求驱动下,光伏行业有望回归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公司在此环境下制定差异化竞争策略,聚焦高附加值、高度定制化的非标组件细分领域,避免白热化的红海竞争。
  (2)跨行业进入光伏领域的原因与定位
  公司并非盲目跨界,而是基于既有战略的聚焦与延伸。在“双碳”目标驱动下,自2023年起公司明确“光伏+智慧城市”双轮驱动战略。光伏组件生产是该战略落地的核心环节,具体原因如下:
  1)战略协同:2023年已成立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专注分布式及工商业光伏EPC工程项目;控股子公司星光新能源的光伏组件生产线为EPC业务提供关键支撑,形成制造、工程与服务一体化能力。
  2)市场需求:海外客户对非标组件有持续、快速增长的需求,自产组件有助于保障供应链安全、提升响应速度。
  3)差异化竞争:在光伏行业产能过剩与价格波动的市场环境下,聚焦非标、定制化应用场景,降低对主流大尺寸标准组件价格战的依赖,且处于快速增长阶段。
  (3)公司光伏业务的竞争优势
  公司光伏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细分市场定位优势
  面向光伏离网储能系统、太阳能路灯、家用阳台光伏、户外野营等非标、定制化场景,避免直接参与主流组件的价格竞争。
  2)技术与产线壁垒
  拥有经TUV NORD认证、300MW级全自动非标组件生产线,支持TOPCON、BC、PERC等电池片类型的灵活切换,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与产线可替代性优势。研发与业务团队具备光伏、LED照明、储能等跨领域的系统集成能力。
  3)优质客户资源壁垒
  深度服务欧美头部企业,客户粘性高、市场份额稳定,代表性客户包括美国Greenlight Planet、法国FONROCHE Lighting、奥地利Photinus等,覆盖离网储能与路灯等细分场景。
  (4)公司光伏业务的可持续性要点
  公司光伏非标定制组件业务具备明确的长期可持续性,以下从技术储备、资金规模、客户资源、生产能力、运营能力及财务健康等维度逐一说明:
  1)技术储备可持续
  300MW级全自动非标组件产线,已通过TUV NORD认证,具备多版型切换能力;研发预算持续投入,关注降本增效技术与新材料趋势,具备跨领域协同创新能力。
  2)资金规模与财务健康可持续
  公司光伏业务主要由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星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负责运营,目前实缴资本合计4,150万元,具备良好的运营能力。2025年光伏业务营收约5,205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营收处于稳健增长态势。
  3)客户资源与市场开拓可持续
  已有欧美头部客户,订单持续增长,正在拓展更多海外优质客户并推进样品测试/小批量供货。
  海关出口数据验证了细分市场的持续高增长:太阳能照明产品(HS编码94054900)连续3年增长(2023年+13%,2024年+18%,2025年+9%);光伏离网储能系统(HS编码8502390010)连续3年大幅增长(2023年+80%,2024年+86%,2025年+45%)。受中东局势影响,2026年离网储能出口预计增长超90%。
  4)生产能力与运营能力可持续
  产能:300MW/年全自动非标组件产线,可灵活适配多种版型与电池片技术,当前产能利用率合理,且具备可扩展性。
  质量控制:产线通过TUV北德验厂,全流程品控,良品率行业领先。
  供应链管理:对六大核心辅材采用集采模式,有效控制成本;与关键代工厂建立战略合作,具备应对紧急订单的弹性产能。
  运营体系:已建立从订单评审、差异化采购、生产调度到交付回款的全流程精细化运营体系。
  (5)前期资产和资金投入时间及具体情况
  1)2023年11月,公司投资设立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维服务业务。目前实缴资本1,000万元。
  2)2024年10月,公司收购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维服务业务。目前实缴资本1,150万元。
  3)2025年8月,广东星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同时变更经营范围,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持股51%控股子公司,主要开展光伏组件有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实缴资本2,000万元。
  4)2025年8月:星光新能源在佛山市南海区晶锐工业园区租赁厂房3、4层,总面积约10,804平方米,租期8年,租金总额约1,828.04万元,月度分期支付(不含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
  5)2025年9月:星光新能源在同区租赁宿舍楼7、8、9、10层,租期1年,租金总额约46.08万元,月度支付。
  6)2025年10月:星光新能源与设备商签署设备买卖合同,光伏组件生产线设备总价1,445.60万元。
  7)2025年11月:星光新能源与设备商签署设备买卖合同,另购光伏组件生产线设备,合同总价114.15万元。
  以上投入属于光伏业务布局的前期资本性支出,后续将结合产能扩产与订单量情况进行扩建或调整。
  4、请分别列示报告期光伏组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开发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前十大合同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成立时间、关联关系、注册资本等)、具体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点及依据、回款情况等;并请结合合同条款等,具体说明光伏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1)光伏组件业务前十大合同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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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定制化销售模式,形成多元协同的业务布局。在重点市场设立专业化销售团队,针对不同产品与业务提供定制化销售方案与全方位服务,提升客户体验与市场响应速度。
  2)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在收入确认时综合考虑下列因素,按合同约定和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①已取得对商品的现实收款权利;
  ②商品所有权下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
  ③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
  ④商品实物资产的实际转移;
  ⑤客户已接受商品。
  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通常以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为基础,在发货并送达对方且客户签收时,确定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若合同中另有明确约定,则以合同条款为准。
  3)收入确认时点
  ①内销:收入在客户签收并完成验收后确认。
  ②出口/境外销售:收入在商品离境、完成报关并实现对外控制权转移时确认
  (2)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开发前十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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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商务谈判、投标与战略合作等多元化渠道获取订单。通过参与行业展会、拜访潜在客户、客户主动联系等方式拓展客户资源,并在获得需求后,为电站建设项目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涵盖方案设计、物料采购、设计优化及方案实施等全链条服务。
  2)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
  收入确认采用权利义务转移基础的时点法。在合同约定的并网/验收交付节点达到时,以合同对价为基础确认收入,并同时确认相应成本的期间转移。
  ①总包项目自营实施采用总额法,验收节点确认收入。
  ②整体分包采用净额法,仅确认管理/服务费收入。
  ③混合项目对自营部分用总额法、对客户指定供货/施工部分用净额法。
  (3)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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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投资开发并运营光伏电站,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投资成本转入固定资产。电站并网后,运营期以售电业务实现收益,售电收入随实际发电量按约定电价结转。
  2)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
  收入确认遵循权利义务转移与经济利益流入的原则。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后,依据实际发电量及经客户、电网公司或相关结算方确认的结算单据确认售电收入,计量基础为已确认的对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