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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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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50.9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价格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234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