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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32,480.42 万元,所有者权益165,455.03 万元,2025年度招金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3.19 万元,净利润2,798.42 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招金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招金财务公司系招金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三)其他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招金财务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乙方: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鉴于甲方属于招金集团成员单位之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甲方包括其自身以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成员单位。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为乙方目前已取得的和今后条件成熟后取得的经营范围,包括: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九)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第三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乙方提供的存款品种和计息规则应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且提供给甲方的存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以及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予以确定。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包括票据贴现),乙方应尽可能提供各类产品及服务满足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乙方提供的融资利率或费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融资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如有)以及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融资的利率予以确定。 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将根据服务类别选择款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而该等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将与市场条件相若。 第五条 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并且参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水平。 第六条 存款及结算等业务 甲方于乙方存置的货币资金最高日存款结余(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第七条 贷款业务 甲方从乙方处获得的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第八条 票据贴现等业务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日最高票据贴现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九条 资金风险控制 1.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系统的安全及稳定运行,乙方的财务系统应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界面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以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 2.乙方将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而其主要的监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同业拆入比例及流动性比例也将符合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 3.乙方负责每日监控本协议项下的数据执行情况,确保所有数据不超过协议约定的上限限额。 4.乙方若出现债务逾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等情形的,甲方将暂停与乙方的新增业务,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第十条 其他责任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和存款业务,须在保证甲方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后续运作过程中,有义务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才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5.甲乙双方开展本协议上限范围内的具体业务时需另行订立相关业务合同,该等合同的条款需遵循本协议原则和条款。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招金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建立了《关于公司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其内容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鉴于对招金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有效、合法性的核验,同时未发现招金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招金财务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规定要求;招金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招金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本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出具了关于《关于公司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其内容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招金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招金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招金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3、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招金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已制定《关于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该制度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能够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因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拟通过黄金租赁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导致的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从事黄金租赁业务时,通过买入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产品方式对黄金租赁业务合约上的黄金价格波动进行锁定,通过该组合的对冲以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金租赁风险的经营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只能以规避黄金租赁产生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量较大,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三、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仅限于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授权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交易额度总量不得超过公司向银行申请黄金租赁的总授信额度,以及实际向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的总额。根据对未来市场预测及黄金租赁业务开展情况,公司2026年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时点交易量累计不超过 300.00KG,交易总量可在授权期间内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该额度内组织安排实施,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权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总体风险可控。当金价出现快速上涨时,通过锁定远期买入价,将大大降低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控制风险。 违约风险:当金价出现快速上涨时,可能存在交易对象停止交易或者不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信用可靠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控制交易对象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已就相关的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合约交易组合业务的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七、备查文件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的形成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19,735.75万元购买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持有的金宝电子63.87%的股权,以发行102,689,322 股股份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 年8 月31 日,标的资产过户日为2022年10月13日。宝鼎科技对金宝电子收购形成24,686.07万元商誉。计算过程如下: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每年聘请具备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商誉是否减值进行测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24,451.66万元,计提后该商誉账面净值为234.41万元。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金宝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铜箔、覆铜板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受下游市场需求因素和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2025年公司复合板产品销量和毛利不同程度下滑,FR4覆铜板和铜箔产品销量未达预期,公司运营成本上升。 3、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收购金宝电子62.54%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因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形成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6)第040532号)。根据评估测算,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评估出金宝电子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31,20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宝电子含商誉资产组合并账面价值为132,085.93万元,金宝电子含商誉资产组评估可回收净值131,200.00万元,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745.50万元,其中计提商誉减值234.41万元(计提后该商誉账面净值为0.00万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511.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计提424.18万元,无形资产计提83.75万元,在建工程计提3.16万元)。 (二)计提的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 备注:长期资产损失5,110,900.00元是由于金宝电子含商誉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 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入报告期为2025年度。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在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二、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2,753.42万元,影响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753.42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全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237,765.90元,未分配利润395,817,547.51元;母公司净利润23,056,559.37元,未分配利润76,198,903.71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现金流状况,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4、2025)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34,792,951.6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387,98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77,597,066.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已于2025年11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计划、资金需求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等因素,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期限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品等。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授权的总额度。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六、风险管控 1、投资风险: (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总经理根据《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股东会决议行使该等投资决策,财务部负责实施。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备查文件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所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内控等事项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忠林:于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于2025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7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5年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勇军: 199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6 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期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大华所能够严格按照审计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能够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历年的审计工作情况、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所能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可胜任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18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690,39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24元。截至2022年9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99,999,994.84元,扣除发行费用13,911,972.06元,募集资金净额286,088,022.78元。 截止2022年9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以“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6,931,256.5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6,931,256.5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6,752,588.68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26,381.1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5年第五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310010610120100216175,并于2022年10月19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606021729200238706,并于2023年7月19日与本公司、工商银行招远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7,000吨/年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进行调减,由年产7,000吨减少到2,000吨,项目总投资由66,567.99万元减少到25,7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由25,000.00万元减少到18,000.00万元,其余7,700.00万元为金宝电子自筹资金投入。公司将调减后结余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因金宝电子“2,000吨/年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项目”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度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 因金宝电子“2,000吨/年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项目”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度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一01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宝鼎科技母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推进公司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和金矿采选业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股东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林实业”)和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禾置业”)同意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需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招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23%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金都国投”)持有公司29.91%股份、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53%股份,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02%股份;李林昌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永裕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先生持有昌林实业88%股权;玖禾置业为李林昌外甥女婿曲少坤通过招远市钰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51%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招金集团、昌林实业、玖禾置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乐译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28日 注册地:金矿勘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矿山机械制修;经济林苗种植、销售;果树种植;果品收购、销售;塑料制品、浮选用黄药、石材、矿山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黄金、白银的购销及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采、选、氰、冶、工程勘探及水处理的试验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新工艺及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5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南首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殿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8月5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泉山片河东路218号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招金集团、及股东昌林实业和玖禾置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参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向股东招金集团支付担保费用,其他关联人对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招金集团、李林昌先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支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2025年度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担保金额为59,870.0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类担保59,87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六、相关方意见 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32%;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2、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电子”)、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金宝”)、烟台松磊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磊商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公司对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铜陵金宝、松磊商贸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因此,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宝鼎科技母公司对外担保3亿元中被担保对象铜陵金宝的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金宝电子对外担保2.5亿元中被担保对象金都电子和松磊商贸是其全资子公司,金都电子对外担保5.5亿元中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于2026年度继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授权人士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处理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宝鼎科技母公司对外担保3亿元中被担保对象铜陵金宝的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于超出上述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须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34220547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8日 营业期限:1993年12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注册资本:8,885.70万元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68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 金宝电子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公司名称: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903974275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徐明海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金晖路22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铜箔、覆铜板、绝缘板、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销售;铜及黄金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不含起重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设备、铜箔及覆铜板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金都电子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 金都电子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3、公司名称: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MWEY26Y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6年5月24日至2036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胡金山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湖四路370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覆铜箔层压板、印制电路板、电子级增强材料生产、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铜陵金宝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 铜陵金宝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 4、公司名称:烟台松磊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MA3C62GW5G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7日 营业期限:2016年1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路文玲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温泉路北天府路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铜及铜制品、铜箔、覆铜板、印制电路板、机电产品、管件、制冷供暖设备及备件、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制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铜陵金宝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 松磊商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除原有已实际履行的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自本次额度生效之日起,覆盖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未使用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3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及涉及诉讼对外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及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将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及所属公司”)、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远农商行”)、烟台国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贸易”)、宝鼎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重工”)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 2、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张旭峰、孙浩文、董少岐、李林昌、陈绪论、朱宝松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6年度的经营预判,2026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乐译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8号1号楼 经营范围:金矿勘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矿山机械制修;经济林苗种植、销售;果树种植;果品收购、销售;塑料制品、浮选用黄药、石材、矿山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黄金、白银的购销及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采、选、氰、冶、工程勘探及水处理的试验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新工艺及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都国投和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38.02%股份,招金集团财务总监董少岐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招金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烟台国大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晓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国大路1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招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持有国大黄金65.22%股权,国大黄金持有国大贸易100%股权。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都国投和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38.02%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国大贸易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克文 注册资本:64,35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03月12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2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李林昌担任招远农商行董事,昌林实业持有招远农商行9.94%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招远农商行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宝鼎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丽霞 注册资本:29,652.62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9月26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塘盛街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铸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等。 与公司关联关系:宝鼎重工系宝鼎万企集团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朱宝松为宝鼎万企实控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宝鼎重工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单位:万元) ■ 注:招金集团为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本次新增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正常。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方的良好商誉,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途径查询核实,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要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基于双方正常业务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符合双方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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