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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3,045,888,190.66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3,959,836,001.3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能源的发、配、用、储产品业务为核心,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能源领域的综合服务商,主要业务涉及智能电网和新型电化学储能领域。 (1)智能电网业务 智能电网板块业务是公司的核心基础,核心技术是高精度量测技术、边缘计算技术、电力系统保护控制技术和一二次融合技术,为智能电网建设提供产品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标准仪器仪表、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和智能配电网一二次产品和设备。 A、标准仪器仪表。包括高精度交直流电力测量、计量检定用标准仪表和标准源、新一代柔性自动化检定线及智能仓储,主要用于电网各省级计量院和供电所,为智能电表、智能终端、智能开关、分布式电源接入单元及电动汽车充电桩等产品提供智能检定服务。 B、智能用电设备。为智能电网建设提供各种标准的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及提供 AMI 解决方案。 C、智能配电网一二次设备。聚焦智能配电网建设,提供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一二次融合环网箱、智能配电终端、故障指示器、柱上开关、环网箱、配电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等设备。 (2)新型电化学储能业务 公司新型电化学储能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BESS)、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等,可适配多场景储能需求,具体包括:发电侧储能场景,包括火电厂联合调频、新能源配套储能;电网侧支撑场景,包括独立储能电站、输配电拥堵缓解、输配电安全支撑,以及面向配电网末端的台区储能应用;用户侧场景,包括工商储调峰、用户侧峰谷套利;同时,打造新一代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孪生架构的区域虚拟电厂系统,包括现货市场出清系统平台、聚合系统平台、云边协调装备等,满足电力能源数字化资产建设需求。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聚焦智能电网与储能领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的经营模式,在核心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基础上,深度聚焦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并配套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售后服务、专业运维服务等全价值链服务,持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由多方面因素协同驱动。一方面,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现货市场的加速推进,为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电网公司、省级能源企业、地方电力公司以及海外电力公司等各类客户的需求释放,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市场机会。同时,公司内部精细化的管理运作,筑牢了业绩稳步提升的运营根基。 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客户的招投标活动,并通过战略合作、代理商合作、科技项目、运营服务等多元方式获取订单,持续挖掘市场机会。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推进业务模式升级,已实现从产品功能终端向智能化终端、从设备供应商向系统集成服务商的转型,业务也从产品销售向全生命周期服务延伸。依托精细化的内部管理、持续强化的技术壁垒以及全球化布局,公司在巩固既有市场的同时,也在新兴应用场景和区域市场中不断取得突破,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9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根据国家规定须要审批的,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的内容。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通过分析现有经营状况、未来盈利预测等情况,鉴于未来能否足额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抵扣亏损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于本报告期末冲减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由此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约1.6亿元。 3、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合称“收购方”)签订了《科陆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资产收购意向性协议》,收购方(或其指定的主体)拟联合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取得公司所持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相关资产,包括厂房、研发办公用房、配套公寓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葛丰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9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其中,董事徐腊平先生、张铭先生、赖亮生先生、沙小兰女士及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投票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葛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彭建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2)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41号】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6,422,874.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9,465,315.99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5,888,190.66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42号】,具体内容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全文刊登于2026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关联董事沙小兰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彭建春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四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李葛丰先生、谢伟光先生、钟胜朋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李葛丰先生、谢伟光先生、钟胜朋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宋骄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宋骄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骄阳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董事变动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宋骄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宋骄阳女士在审计委员会的任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详见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11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482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89%,行权价格为4.47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11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482万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31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3.20%。其中,首次授予4,250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2.56%,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1%;预留1,062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0.64%,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9.99%。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4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4.47元/份。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6、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等待期、行权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8、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营业收入;“考核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与业绩考核年度之前形成的长期资产的处置损益、减值及相关的非经营性损益的金额。 ②公司指标考核分数的计算方式如下:X=(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幅实际达成值/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幅目标值)*100,Y=(考核年度考核净利润实际达成值/考核年度考核净利润目标值)*100。 9、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行权比例(Z)。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N)×个人年度绩效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Z)。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6)。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 4、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15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23人。 6、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3)。 8、2026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1,037万份,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43人。 9、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4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月2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1月26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可行权的110名激励对象共计1,482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5年1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权益,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调整为123人;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由5,312万份调整为5,18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250万份调整为4,15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62万份调整为1,037万份。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15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23人。 2、公司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123名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该部分可行权比例为0;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上述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2万份拟由公司注销。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简称:科陆JLC3 3、股票期权代码:037484 4、行权价格:4.47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110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482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具体情况如下: ■ 注: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数量和/或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7、行权期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7年1月26日。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2、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后,可行权但尚未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八、本次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九、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82万份全部行权,在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本变动因素的前提下,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482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其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均合格,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符合其他行权条件,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共计1,482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十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1、科陆电子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陆电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028.12万元,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3,820.7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848.8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762.2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3,762.2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公司拟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应收票据冲回坏账准备人民币72.23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46%。 (二)公司拟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410.32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02%。 (三)公司拟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其他应收款冲回坏账准备人民币309.9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8%。 (四)公司拟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130.2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24%。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方法和2024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拟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57.3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33%。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该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57.35万元。 (六)公司拟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33.11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89%。 2025年末,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科陆中电绿源(天津)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电”)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助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天津东专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辆销售方)2022年向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了天津中电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助,其中1,233.11万元地方财政补助已于2022年9月2日进行了公示。2025年4月,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2025)鄂03破5号】,根据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1日作出(2024)鄂03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十堰”)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湖北鹏泽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东风十堰管理人。天津东专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东风十堰下属全资子公司。 基于东风十堰破产清算案已受理,同时考虑新能源车地方补助政策呈收紧趋严态势、地方财政紧张等情况,天津中电上述1,233.11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能否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度拟就该1,233.11万元专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沙小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沙小兰女士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沙小兰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沙小兰女士原定任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沙小兰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将在公司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任委员后生效。在此期间,沙小兰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小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沙小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宋骄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宋骄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宋骄阳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宋骄阳女士的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 三、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董事变动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宋骄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宋骄阳女士在审计委员会的任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按上述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宋骄阳女士,谢东明先生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简历 宋骄阳,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家电事业部国内营销财务管理主任专员、国内营销财务部部长、预算管理经理、预算与核算管理经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用事业部顺德工厂财务负责人。现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与风险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骄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41号】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6,422,874.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9,465,315.99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5,888,190.6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指标如下: ■ 2、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213,051.32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如下:“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025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959,836,001.39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045,888,190.66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每年12万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标年薪中的固定部分,根据岗位职责、市场对标、历史水平、风险与压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岗位角色及管理职责设置对应的固定薪酬占比。绩效薪酬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薪酬中与当年度公司业绩表现和个人绩效结果挂钩的薪酬部分,根据岗位职责、市场对标、任职资格、公司业绩表现、个人绩效结果等因素确定。 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伏拥军先生、徐腊平先生、吴德海先生、张铭先生、职帅先生、邱向伟先生、王宗浩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经核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 备注: 1、2025年11月10日,彭建春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钟胜朋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职工董事。 2、上述为2025年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整体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定薪方案执行。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形式的薪酬或福利待遇。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金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的相关规定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专项奖金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的相关规定确定及发放。 3、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徐腊平先生、沙小兰女士、张铭先生、赖亮生先生等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金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的相关规定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专项奖金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的相关规定确定及发放。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41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959,836,001.3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3,959,836,001.39元,公司实收股本1,660,816,68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 1、受资金紧张、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处置损失、汇兑损失、较大营业外支出、管理及研发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2019年、2021-2024年亏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8.04亿元。 2、2025年度,受储能业务毛利率下降及冲减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因素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扩大。 三、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1、聚焦储能核心赛道,优化全球市场布局。以“成熟市场稳增提质、新兴市场破局放量”为策略,国内市场深化与央国企及大型能源集团的战略合作,创新布局虚拟电厂、零碳园区与复杂微网场景;美洲市场深化长时储能、数据中心等高价值场景合作;欧洲市场聚焦核心国家,升级本地化体系与政策适配;亚太市场推进印尼储能基地投产,同步拓展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市场;中东非、澳洲以“组建团队+合作伙伴”模式落地示范项目。通过多区域协同突破,实现全球市场份额与运营效率双提升。 2、深耕智能电网业务,拓展多元应用场景。紧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步伐,积极响应行业技术迭代与客户需求升级,稳固智能电网终端业务基本盘,在此基础上创新并拓展非电网领域产品与应用场景,提升业务抗风险能力与盈利韧性。同时,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提升非洲、亚洲等重点区域的市场份额,全面布局欧洲、拉美等市场,构建全球化业务新格局。 3、坚持产品领先,强化技术赋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布局高性能、高安全、高可靠的储能系统产品,适配储能规模化并网、集群化调度等行业发展趋势;聚焦算力数据中心核心能源需求,适时开展高效电能转换、能源智能协同等方面的前沿技术研究;优化产品软硬件设计,推进模块化与平台化升级,提升产品的兼容性、可扩展性与系统集成能力,助力客户价值提升。 4、围绕供应安全、成本领先、全球布局核心目标,深挖供应链、制造、库存、销售各环节效率潜力,以精益化、自动化、数字化为抓手夯实运营根基,提升整体运营效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概述 1、投保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承保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问答、通知及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葛丰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谢伟光先生;独立董事李建林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幼平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黄幼平女士需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黄幼平女士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对于提案4.00、7.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彭建春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6年4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6年4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1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6)。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 4、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15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23人。 6、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3)。 8、2026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1,037万份,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43人。 9、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90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2、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N)×个人年度绩效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Z)。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因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提升”,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Z为0,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额度为0,其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2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12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该部分可行权比例为0。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注销412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1、科陆电子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陆电子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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