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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58 公司简称:悦康药业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需要单独提示的重大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以高端制药为主导的、兼具高成长性的大型现代化医药企业集团,同时也是以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依托持续的技术积累和创新突破,公司已搭建起国内领先、接轨国际标准的研发体系、技术平台及产业化平台,逐渐发展成为技术底蕴深厚、产品布局完善、产能规模领先、产业链协同一体化发展的集团化制药公司。随着研发创新的持续深化与落地转化,公司创新动能不断释放,已逐步成长为具备强劲创新活力与广阔成长空间的优质医药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药品研发、生产制造、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具备原料药、药用辅料、制剂一体化的全链条的供应能力。产品适应症布局广阔,包括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抗病毒、糖尿病、消化系统、生殖健康等多个治疗领域,聚焦慢性疾病以及特色专科用药赛道。产品剂型丰富多元,涵盖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等多种高端主流剂型。公司生产制造实力雄厚、产能保障能力突出,连续多年入选工信部医药工业百强,获评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行业综合竞争力稳居前列。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现已形成小核酸药物、mRNA疫苗、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和中药创新药等多头并进、深度布局的创新药研发格局。未来,公司将持续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基于对疾病机理的深入研究,以专业化、国际化和差异化思路,聚焦于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和传染病等三大重点治疗领域,巩固并夯实小核酸药物、mRNA疫苗、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和中药创新药等技术路线,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外部引进等多种方式积极布局创新药研发管线,加快实现创新药研发的突破性进展,从而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原料药、辅料以及包材等物料的采购制定了一套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应部内控制度》(其中包含《供应商的选择及管理制度》《采购付款制度》等制度)及适用于不同类型原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制度等。 公司采购部首先根据市场调研,从资质、质量、规模实力、供应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多个方面选择供应商,然后根据GMP要求,按照规定流程,通过资质审核、样品确认、现场审计、质量稳定性考察、注册备案等程序确定合格供应商。 采购模式分为:(1)非招标的磋商采购:采用询价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招投标采购。 采购的工作方式:(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申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事宜;(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或使用量较大宗物品,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货有保障、信誉好的生产厂家,议定长期订购优惠的价格签订合同,然后按公司需要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生产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执行,制剂和原料药生产车间均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按GMP要求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了独立的生产、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制定了覆盖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生产质量保证措施,涵盖研发、生产、物料、设备、人员、仓储、质量管理及控制、产品储藏及发运等全链条,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销售模式 (1)制剂产品的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体规划、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等政策性文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畴,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司按照国家及各省市方案要求参与各地区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产品中选之后,公司采用推广经销商和配送经销商模式开展销售工作。 公司与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商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即转移至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至医疗机构及零售终端。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终端以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店为主。 根据经销商是否具有市场推广能力,公司的经销商可分为两种类型: ①推广经销商 推广经销商既要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也要承担市场推广职能。公司对经销商的资质、经营能力、市场推广能力、终端渠道资源、市场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及评价,筛选合适的经销商负责特定区域的产品推广、销售及配送。 在与推广经销商合作的模式下,公司为推广经销商提供市场推广策划和销售支持,市场推广活动和销售配送活动主要由经销商负责具体实施。 对于推广经销商,公司的销售定价模式为在成本基础上加入合理的利润空间并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形成销售价格。 ②配送经销商 配送经销商仅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不承担市场推广职能。在与配送经销商合作的模式下,配送经销商不承担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等工作,转为由公司负责统筹、规划产品的市场推广,并自行或委托专业的市场推广服务企业负责推广活动的具体执行。公司一般选择优质的大中型医药商业公司作为配送经销商,由其向医院进行药品配送。 对于配送经销商,公司的销售定价模式主要为各省份中标价格扣除配送费用。 公司经销商均已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了药品经营资质。 (2)化学原料药的销售模式 公司化学原料药的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向化学药制剂制造商销售。 化学原料药的市场开拓主要通过主动寻找潜在化学药制剂制造商客户并进行磋商,同时公司也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原料药展会、网络平台等方式,拓展客户来源,增加原料药产品销售渠道。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一2024),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医药制造业(C27)”。 随着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法规提高生产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推行带量采购、实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提高对公立医院采购药品的疗效标准,医药行业面临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规范化程度低、研究能力弱、资金实力差、污染严重的企业经营压力与日俱增,将面临转型、寻求龙头企业并购或遭到市场淘汰,而具备较强仿制药与创新药研发能力、出色销售能力及卓越产品质量优势的企业,则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未来行业内企业整合的速度有望加快,行业集中度也将随之提高。 医药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以及人才密集型行业,其对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鉴于药品与公共安全息息相关,制药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使得该行业呈现出较高的规模经济特征,且受监管政策的影响颇为显著;其二,制药技术不仅具有高度的复杂性,而且可保护性强,这就导致了研发投入居高不下,投资周期漫长,进而使得行业的进入门槛也随之提高;其三,药品市场拥有庞大的规模,且增长态势稳定,同时需求弹性较低。 医药制造作为国计民生的关键产业,在“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占据重要位置,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核心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70.0亿元,同比下降1.2%;发生营业成本14,362.4亿元,同比下降1.3%。实现利润总额3,490.0亿元,同比增加2.7%。总体来看,医药制造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整体供求状况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与流通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医药企业,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化药、中药创新药以及创新生物药等多个领域。公司具备强大的研究开发及生产能力,能够开发小核酸药物、mRNA疫苗、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中药创新药等多种药物类型。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公司连续多年荣获工信部医药工业百强和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的殊荣,入榜《2025年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排行榜TOP100》并荣登《2025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第六名。此外,公司的“奥美拉唑系列产品产业化与国际化的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和“化学药物晶型关键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应用”项目,分别于2015年、2016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4年,公司“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原料药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彰显了公司在医药领域的卓越成就和创新实力。 公司业务涵盖药品研发、制造、流通和销售全产业链,上市批准产品数量丰富,覆盖心脑血管、消化系统、抗感染、内分泌、抗肿瘤以及生殖健康等多个用药领域。 目前,公司组建一支358人的高水平、国际化研发团队,并已建成了以小核酸药物、mRNA疫苗、多肽药物、先进纳米材料递送系统、AI药物研发创新、小分子化药和中药创新药为核心的六大技术平台(包含24项核心平台技术),建立了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到商业化的全链条的研发体系,有力地支撑和保障了公司创新药和仿制药的药物研发及产业化。 公司相关研发平台已获评国内首个头孢药物晶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内首个“核酸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2020年经北京市推荐,“悦康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龙药业拥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核酸药物领域首个核酸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是中国核酸产学研联盟骨干单位、浙江省核酸药物工程中心,主要从事核酸药物的研究与开发,其化学药品1类新药注射用CT102系我国首个完全自主研发的反义核酸(ASO)药物,用于原发性肝细胞癌的治疗。以天龙药业为依托,公司加快核酸创新药布局和相关技术平台的建设。公司加强了从靶点筛选与确认,序列设计,抗原设计,药效评价,CMC小试和中试,临床试验到注册申报的全链条的研发能力。此外,公司还在AI靶点发现、序列优化设计、LNP递送、GalNAc递送、肝外靶向递送、核苷单体修饰、共加帽等核酸药物底层关键技术上进行了系统深度布局,并获得了一系列关键技术的专利授权,相关成果已应用于公司多款mRNA疫苗和小核酸管线中。 以广谱抗冠状病毒膜融合抑制剂多肽药物(YKYY017)的开发为契机,公司已组建专业化多肽药物研发团队,建立了领先的多肽创新药开发平台,专注于国际原创病毒膜融合抑制剂多肽药物的研发。该类药物采用雾化吸入给药,具备广谱、高效的核心优势,可同时实现预防与治疗双重作用。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网式雾化给药技术,药物可实现上下呼吸道全域覆盖,精准靶向肺与气管组织并维持稳定药物暴露,为应对持续变异的病毒感染提供差异化、领先型防治方案,充分彰显国际一流的技术领先优势。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外少有的同时具备小核酸药物、mRNA疫苗、多肽药物、高端化药和高端中药研发能力的企业之一。 在人工智能药物开发方面,公司将AI技术与公司研发项目、平台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了全链条一站式AI药物研发平台,已搭建多个AI深度学习模型,可用于靶标发现、药物设计、药物筛选、化学合成、工艺开发及参数优化等全链条药物研发环节。公司已将AI技术用于多肽药物、阳离子脂质、mRNA疫苗、siRNA小核酸药物等的全新设计,以及药物活性和毒性预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23项AI药物算法发明专利,并成功授权16项。同时,在国际知名期刊发表了5篇AI药物算法SCI论文,4项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目前,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先进AI算法模型可以实现药物的从头设计,其中用于预防和治疗RSV感染的病毒膜融合抑制剂多肽药物YKYY018,已于2025年11月同步获得中国和美国IND批准,中国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另有多个候选分子正处于系统实验验证阶段,有望大幅缩减药物研发周期,全面提升研发效能。 公司在国内制药行业中率先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获国家工信部授予“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称号。与此同时,公司构建了绿色制造生产体系,获评为“全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企业绿色工厂”,并牵头制定化学药制药国家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通过技术升级,公司建立了“药品全过程动态质量管理模式”,获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培育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深化“人工智能+”行动,持续强化创新药研发与产业化扶持,相较于2024年进一步细化了生物医药领域的发展路径。在新质生产力培育进程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未来产业布局提速,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产业的重点攻坚领域,凭借政策赋能、技术突破与需求牵引,发展潜力持续释放,成为厚植新质生产力、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领域。 (1)新技术发展情况 2025年,国家层面密集出台政策引导生物医药前沿技术产业化,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明确提出在未来健康领域,加速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医药数智化等前沿技术的研发与落地应用,构建全链条技术创新体系。同时,2025年国务院颁布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第818号令)、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前沿技术的监管规范与发展指引,推动新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临床、实现产业化突破。 人工智能(AI)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应用进入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阶段,摆脱了2024年的探索性应用模式。2025年,“人工智能+医药”被纳入“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重点攻坚领域,国家支持建设10个以上医药大模型创新平台,开展“人工智能+医药全产业链”应用试点,推动AI在药物靶标筛选、药物分子设计、医疗影像诊断、临床试验管理等环节的深度应用,可将传统药物研发周期缩短30%以上,大幅提升研发效率与诊断准确性。各地也同步发力,如江苏省出台相关行动方案,推动人工智能在生物医药研发场景的推广应用,打造合成生物元件、小分子药物等专家模型,面向中小企业开放核心技术工具链,进一步扩大技术应用覆盖面。 (2)新产业发展情况 2025年,国内医药行业持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多项精准赋能医药创新的政策落地见效,前端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优化创新药械审评审批机制,将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另一方面,后端持续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国家医保局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拓宽创新药支付渠道,同时2025年以来医药领域投融资活跃,创新药企业海外授权成果显著,全方位政策与资本利好持续赋能创新药企业,加速医药健康产业革新,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此外,脑机接口技术持续突破,其相关设备被纳入优先审评审批范围,催生的脑机接口产业集聚多元资本,商业化应用稳步推进,随着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有望实现大规模产业化,为医疗、康复领域带来深刻变革;同时,合成生物医药、医疗机器人、肿瘤电场治疗等其他新产业加速崛起,2025年合成生物学领域依托PDRN等技术突破实现规模化生产,医疗机器人市场规模突破 149亿元且国产替代提速,国产肿瘤电场治疗仪获批上市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进一步丰富了医药新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向多元化、高端化升级。 (3)新业态发展情况 2025年,生物医药行业新业态加速迭代、日趋成熟,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AI辅助制药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依托医药大模型创新平台,在药物靶标筛选、分子设计等环节的应用成效凸显,大幅缩短研发周期,国内已启动第二批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推动技术落地赋能研发全过程;数字疗法实现突破性发展,全球首个软硬件联合持证的脑机接口数字疗法产品“专注欣”获批应用,部分省份将其纳入医保,填补非药物干预领域空白,成为疾病治疗与健康管理的重要补充。医药合同销售外包(CSO)行业向专业化、一体化转型,聚焦学术推广、消费者教育、合规管控等核心服务,成为 Biotech、MNC及传统药企降本增效、聚焦核心研发业务的优选。互联网医疗痛点持续破解,医保与线上用药衔接政策落地见效,商业模式逐步成熟,互联网用药已成为核心盈利板块,同时医药电商与医药O2O持续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的购药模式日趋完善,进一步拓宽消费场景。此外,可穿戴医疗设备、医疗大数据与医疗人工智能的融合愈发紧密,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结合真实世界研究技术优势,为健康监测、疾病预警、精准诊疗提供全新支撑,持续为行业注入新活力。 (4)新模式发展情况 2025年,生物医药行业新模式持续深化升级,依托政策引导与资源整合实现高质量发展,《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国际医药创新公园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等文件推动产业模式迭代,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模式持续优化,国际医药创新公园等重点园区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整合跨国药企、本土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监管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产业集群,打造全链条创新生态。产学研合作模式向深度融合升级,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医药中试基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载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效率与产品落地速度;医药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入深水区,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药物研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合规管理全环节数字化管控与智能决策,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同时,企业国际化拓展模式更加多元成熟,从单纯产品出口向“技术+产品+服务”输出转型,通过跨境合作、全球临床试验、海外本土化生产等方式,拓宽国际市场布局,海外业务收入实现爆发式增长,持续提升我国生物医药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5)未来发展趋势 1)创新药正成为医药制造业的核心主旋律,新药研发上市速度实现跨越式提升。国家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国际医药创新公园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等一系列政策协同发力,为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筑牢支撑。这些政策聚焦推动医药产业的原始创新,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布局具有差异化临床优势的创新药,填补临床治疗空白。审评审批方面持续优化流程,2025年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已缩短至30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周期,让创新成果更快惠及患者。创新药的自主定价政策进一步完善,激发企业研发内生动力,保障企业合理回报。医保商保多元支付体系加速构建,国家医保局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商业保险逐步覆盖更多创新药品种,显著扩大创新药可及性。此外,AI与药物研发深度融合并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在靶点发现、药物筛选等环节大幅提升效率与成功率,各类因素形成合力,推动创新药蓬勃发展,助力我国医药行业从“制造”向“创造”稳步转型,为民众健康提供更坚实保障。 2)技术创新持续突破升级: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将为生物医药技术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多元研究思路。组学技术持续发展完善,多组学联合分析在疾病机制研究、药物靶点挖掘中的应用愈发广泛;多学科前沿技术的交叉融合成为生物医药技术创新的重要趋势,其中类器官芯片技术与活细胞成像、高通量分析技术、3D生物打印、新型生物材料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结合,将进一步拓展其应用边界和提高技术水平。 3)产业融合加速深化:生物医药产业将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产业深度联动,催生新的产业增长点和创新发展模式。结合《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要求,各地积极推动数智技术与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其中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药物设计、靶点发现、临床试验数据分析等环节,大幅提高研发效率和成功率;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生物医药数据的安全存储、高效管理和深度分析,为精准医疗、疾病预警提供支持;物联网技术与药品追溯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深度融合,实现生物医药产品全流程追溯和精准监管,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推动产业向数智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4)个性化医疗加速崛起并逐步成为行业主流:随着基因检测、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等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普及,检测成本持续下降、检测精准度不断提升,为个性化医疗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行业已逐步实现根据患者个体的基因信息、疾病特征、药物反应等核心因素,定制精准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方案,有效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降低医疗成本,其中3D打印类器官试药已走入临床,可针对癌症患者筛选最优治疗方案,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从“规模化治疗”向“精准化、个性化治疗”转型,更好满足民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5)国际化竞争与合作呈现双向加剧态势:全球生物医药市场格局持续重构,各国纷纷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政策支持和研发投入,聚焦前沿技术和核心产品,激烈争夺市场份额和技术制高点。同时,国际间的协同合作愈发紧密,我国生物医药企业国际化布局步伐加快,通过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让、海外本土化生产、跨境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全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创新成果协同转化,既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也助力全球生物医药产业的协同创新和共同进步,提升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国际话语权。 6)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出台针对性政策,重点涵盖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在《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举措,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于2024年印发,2025年相关部门出台多项配套实施细则,明确到2027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和改革举措,同时新增医药数智化转型、前沿技术产业化等支持政策,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政策保障和清晰的方向指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情请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R1、R2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R1、R2型理财产品等)。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R1、R2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R1、R2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处理,具体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7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金融资产、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对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37,921,917.52元(包含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1,543,453.77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621,536.2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3,621,536.2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 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综上,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1,543,453.77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7,921,917.52元(包含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37,921,917.52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董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文),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3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488.45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751.5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9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本报告期末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21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320.49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5,664.99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5,200.00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5,618.77万元);(2)2022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403.34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9,989.80万元);(3)2023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794.62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300.00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711.12万元);(4)2024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927.48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21.60万元);(5)2025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729.7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0,840.67万元(含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5,200.00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7,441.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3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502.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6,411.59万元,差异1.86万元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销户时将余额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公司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043541600715),将原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庆街支行(账号:0200098019100013192)的超募资金及其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新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庆街支行0200098019100013192账户已完成销户。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三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以管理募投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将原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4354160044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400200638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4343467)中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分别转入新设立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新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三个原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以上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含5.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余额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842.78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等相关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8,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未满足付款条件的合同已全部结清,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7,441.29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后续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其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316.55万元。 2、其他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变更及结项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创新药研发项目”、“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原料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25,0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核酸药物及mRNA疫苗研发项目”,剩余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综合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结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终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新设的“新药研发项目”。该“新药研发项目”具体包括多肽药物、小核酸药物和mRNA疫苗三个研发方向,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8,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03.8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悦康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悦康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是否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 注:上述“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公司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所致。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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