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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1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叶澄海、陈茜渝、陈有海以书面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购买专业理财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20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二十六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业务),并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授信相关的文件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中文名:信立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申请办理最高额度人民币3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诺和晟泰签署协议暨获得STC007独家许可权益的议案》。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慢病领域的创新产品管线,同意公司与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诺和晟泰”)签订协议,获得STC007的原料药及制剂相关知识产权、许可技术(下称“许可产品”或“STC007”)于中国市场(即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所有瘙痒适应症的独家许可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研发、注册、生产及商业化等。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度和研发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付款。其中,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款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2,500万元。如该产品获批上市销售,且产品净销售额(以自然年度计)首次达到协议约定数额,公司支付销售里程碑款,销售里程碑累计最高不超过72,500万元。同时,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公司根据年度净销售额按一定比例向诺和晟泰支付销售提成。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对应法律文件,以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关于获得“STC007”独家许可权益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或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2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获得“STC007”独家许可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慢病领域的创新产品管线,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拟与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诺和晟泰”)签订协议,获得STC007的原料药及制剂相关知识产权、许可技术(下称“许可产品”或“STC007”)于中国市场(即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所有瘙痒适应症的独家许可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研发、注册、生产及商业化等。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度和研发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付款。其中,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款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2,500万元。如该产品获批上市销售,且产品净销售额(以自然年度计)首次达到协议约定数额,公司支付销售里程碑款,销售里程碑累计最高不超过72,500万元。同时,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公司根据年度净销售额按一定比例向诺和晟泰支付销售提成。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与诺和晟泰签署协议暨获得STC007独家许可权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 (三)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诺和晟泰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对应法律文件,以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本事项尚需得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诺和晟泰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学药物领域,是一家集药品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为一体的综合型CRO服务企业。其在研项目“STC007”正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腹部手术疼痛、血液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的中至重度瘙痒(CKD-ap)适应症的临床研究,其中血液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的中至重度瘙痒适应症现正在开展II期临床研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标的权属清晰,协议各方具备履约能力。 诺和晟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上述交易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STC007为诺和晟泰研发的外周κ阿片受体(KOR)激动剂,目前正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腹部手术疼痛、血液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的中至重度瘙痒适应症的临床研究,其中血液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的中至重度瘙痒适应症现正在开展II期临床研究。 临床研究显示,STC007能在不进入中枢的情况下,激活外周κ阿片受体,在外周有效阻断、抑制痛感和瘙痒信号的传递,从而产生镇痛和抗瘙痒的作用。且因STC007不易透过血脑屏障,可避免中枢阿片类药物常见的呼吸抑制、便秘及成瘾等副作用。根据已有的临床前及临床数据,STC007具有疗效良好、安全性更优的潜力;如能研发成功,将为肾病瘙痒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二)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权益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方: 被许可方:深圳信立泰 许可方: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1)许可产品:许可范围内的STC007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 (2)与标的产品有关的或对其需使用的许可技术、许可专有知识产权。 3、许可区域:中国市场,即大陆、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4、许可范围:STC007的所有瘙痒适应症及其用于瘙痒相关适应症的相关剂型,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血液/腹膜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的中至重度瘙痒(CKD-aP)、非透析肾病瘙痒、肝病瘙痒等。 5、许可内容 (1)信立泰获得STC007独家许可权益,具体包括:许可方(诺和晟泰)授予被许可方(信立泰)在许可区域及许可范围内一项独占性许可。该许可涵盖许可技术及许可专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包括研究开发、改进、注册、生产、商业化、进出口及再许可等在内的全部行为。 (2)再许可/分许可。经事先书面通知诺和晟泰,信立泰可按协议约定自行决定将获授的上述许可通过一层再许可或分许可授予第三方或其关联方。 6、许可期限:自协议生效起长期有效。 7、研发、临床研究等事项 (1)双方设立联合指导委员会,信立泰担任主席,在许可区域、许可范围内拥有标的产品联合指导委员会最终决策权。 (2)诺和晟泰继续按协议约定完成STC007相关非临床及CMC研究,未开展的非临床及CMC研究工作由信立泰完成,诺和晟泰予以协助。 (3)协议生效后,诺和晟泰继续协助信立泰完成II期临床,双方共同参与;信立泰负责实施标的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III期临床试验及后续研究。 (4)除协议另有约定,信立泰或其关联方将作为标的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上市许可持有人。 8、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 (1)根据产品的研发、注册进度等情况,公司按交易进度及研发里程碑付款,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款合计最高不超过12,500万元: 前述节点主要包括: 1)协议生效后; 2)STC007完成全部技术资料的转移; 3)STC007完成技术转移; 4)STC007肾瘙痒在中国大陆分别完成II期临床、III期临床,并达到主要终点; 5)STC007肾瘙痒在中国大陆首次获批上市。 此外,如STC007在中国大陆每获批上市一个瘙痒新增适应症,增加一次里程碑款2,000万元。 (2)如STC007获批上市销售,且产品年度净销售额(以自然年度计)首次达到协议约定数额,公司支付销售里程碑款,销售里程碑款累计最高不超过72,500万元。同时,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公司根据年度净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支付销售提成。 (3)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现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9、若本协议项下任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协议自协议各方取得各自权力机关批准并签署后生效。 11、协议适用并遵守中国法律。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该等争议诉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事项与募集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无关,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慢性肾脏病相关瘙痒(CKD?aP),是终末期肾病患者常见的并发症之一。CKD?aP可发生于各年龄段的CKD患者,具有高发病率特点,研究显示,我国接受透析治疗的成年终末期肾病患者中CKD?aP患病率约为55%。CKD?aP严重影响CKD患者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并且CKD-aP也是血液透析患者病死率的独立预测因素。然而,目前该病症的发病机制尚未完全明确,且获批的治疗药物较少,存在较大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作为公司重点布局的治疗领域之一,目前公司在慢性肾脏病(CKD)领域布局已上市药物恩那罗(肾性贫血)及SAL0120、SAL0140等多个在研新药。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获得在研药物STC007(所有瘙痒适应症)在中国市场的独家权益,是公司在该治疗领域的进一步深耕与拓展。若该药物能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将有望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综合治疗策略,拓展公司在慢病领域的创新管线,提升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款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2,500万元,销售里程碑款累计最高不超过72,500万元,合计不超过85,000万元(具体以研发进展及产品上市销售情况为准),约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76%。公司将按约定分阶段履行协议并按里程碑付款,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因素 1、创新药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同时受技术、审批、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STC007目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临床试验能否达到预期、能否获批上市等均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产品研发、注册进度等进展情况,分阶段履行协议并支付里程碑费用。 3、新产品上市后的推广需要一定周期,可能面临同适应症的其他新药或仿制药获批上市带来的市场竞争,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4、本事项尚需得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实施。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防范有关风险,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2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交易工具:远期、掉期及期货。 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交易。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收益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以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管理外汇风险等引起的风险敞口,使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交易。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该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同时,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均与正常经营相匹配,不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交易对手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收益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将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人员配备、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应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为公司选择交易对手,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总协议,统一控制授信额度;定期提交风险管理报告,并就紧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研究,金融信息的收集与报告;具体负责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5、公司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6、公司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将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7、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一)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此外,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1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0,5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3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5,187.1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80.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06.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5-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用于以下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 注: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S086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变更用途,用于实施新项目“部分高血压创新药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0,100万元。详见2026年1月22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鉴于“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实际转出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5年1月25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8,249.6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6,019.65万元(含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合理回报,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投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风险可控;但受投资期内市场政策、利率、流动性、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相关投资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现金管理的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并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5、公司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满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公司有关内控制度;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1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筛选,委托理财的投资种类应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20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素,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购买专业理财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20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是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理财产品,不得涉及前述《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6、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专业理财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专业理财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及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门审计与监督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将以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生产、研发、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公司有关投资的内控制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2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中文名:信立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Salubris Bio”)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立泰”或“公司”)位于美国的创新生物制药研发中心,由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诺泰国际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诺泰”)等公司实现逐级控股。 为进一步支持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SalubrisBio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下称“工行深圳喜年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人民币3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 (二)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其他情况说明 经查询,Salubris Bio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alubris Bio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中文名:信立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人民币3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Salubris Bio为公司位于美国的创新生物药研发中心,重点研发项目包括JK07、JK06等,目前进展顺利。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Salubris Bio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境外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Salubris Bio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行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中文名:信立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申请办理最高额度人民币3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2%。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累计额度约合人民币65,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将为人民币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2%;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孙公司之间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防范有关风险,按照法律法规,严格风险管控,降低和规避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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