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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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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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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600万元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该议案已事前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7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的议案》
  为满足孙公司泰嘉股份(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泰嘉”或“泰国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需求以及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司在前期计划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在中国香港及荷兰设立的子、孙公司,按照现有出资比例对泰国孙公司新增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泰嘉新增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增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2、香港泰嘉完成增资后,由其及荷兰孙公司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B.V按照现有出资比例向泰国孙公司新增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增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加投资后,公司对泰国孙公司的总投资金额由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投资额根据泰国孙公司建设进展情况逐步到位,泰国孙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将适时进行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所产生的保证金、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
  公司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作为议案附件同时一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会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审查意见并同意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600万元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AKG产生交易金额2,725.65万元。2026年1月1日至3月20日,公司与AKG已累计签署合同金额796,548.3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约为680.71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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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2026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共计1,207.71万元,其中:执行2025年度合同1,140.79万元,执行2026年度合同66.92万元。
  注2:上表及上下文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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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Arntz GmbH + Co. KG
  注册地址:Wuppertal
  合伙资本:2,059千欧元
  管理董事:Jan W. Arntz先生
  AKG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类锯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的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主要生产高性能金属锯切工具,能够提供多种不同金属材料锯切方案,为客户提供可以信赖的“德国制造”解决方案。主要产品:1)锯带:双金属带锯条、硬质合金锯条、建筑行业的硬质合金锯条、碳带锯条;2)锯切工具:锯床、手锯;配件:研磨刷、锯条测量装置、验光仪。
  截至2025年9月30日,AKG总资产20,704千欧,净资产2,827千欧,实现营业收入17,624千欧,净利润-2,076千欧(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方鸿先生为AKG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AKG及其下属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且具有一定规模,财务状况稳定,根据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具备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产品等,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付款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预计与AKG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订单签署情况,如下:
  ■
  上述交易金额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合计约为680.71万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披露标准。
  上表中,已履行、执行订单金额66.92万元,后续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AKG公司系公司参股的德国企业,其具有成熟的国际化销售渠道,在德国、美国、荷兰均建有销售网络,而在国内,公司锯条业务已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七大区域布局,并在华东区和华北区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拥有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协同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以欧元进行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AKG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协同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进行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暨变更
  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概述
  为适应公司“战略突破、产品领先、全球经营、组织驱动”的战略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化海外布局,完善全球供应链,提升公司全球竞争力,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通过其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并通过香港泰嘉在泰国设立子公司,投资建设泰国项目基地,开展锯切及相关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通过其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目前,公司已完成泰嘉股份(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泰嘉”或“泰国孙公司”的设立注册登记事宜,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料。该项目基地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为满足泰国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需求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司在前期计划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在中国香港及荷兰设立的子、孙公司,按照现有出资比例对泰国孙公司新增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泰嘉新增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增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2、香港泰嘉完成增资后,由其及荷兰孙公司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B.V按照现有出资比例向泰国孙公司新增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增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加投资后,公司对泰国孙公司的总投资金额由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投资额根据泰国孙公司建设进展情况逐步到位,泰国孙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将适时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投资事宜,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的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加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泰嘉股份(泰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3、注册号码:0105568043239
  4、注册资本:11,512万泰铢
  5、注册地址:99/110 Soi Chonburi-Ban Bueng 6, Chonburi-Ban Bueng Road, Ban Bueng Subdistrict, Ban Bueng District, Chonburi
  6、主要经营业务:锯切工具、锯切装备、复合材料的研制、开发与生产;锯切加工服务;锯切技术服务;产品自销及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
  ■
  以上信息以泰国属地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泰国孙公司目前尚在投资建设期,尚未开展业务。
  三、本次增加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加投资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泰国泰嘉增加投资,旨在满足泰国生产基地建设实际需求,深化海外业务战略布局。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扩大海外业务规模、优化产能布局与产品结构,完善全球供应链,降低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格局和地缘政治关系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加速公司全球化进程,提升公司全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次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增加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泰国泰嘉增加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香港地区、泰国等当地投资许可、企业登记及外汇登记等相关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结果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虽系公司基于泰国生产基地建设实际作出的慎重决策,且投资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风险整体可控,但因境外政策法规、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差异,本次投资在后续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各项审批备案进程,密切关注境外政策及市场动向,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机制,明确经营策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降低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金额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2、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三)投资方式: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投资期限: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理财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审计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手方和交易金额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泰铢、港币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4)交易对手方: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交易金额: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所产生的保证金、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况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所产生的保证金、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为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泰铢、港币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上述议案附件,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以下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均与业务密切相关,且该类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与业务在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仅限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与上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且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单人操作的风险,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新论证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重新论证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更好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对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目前已有较明确的论证结果:对“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暂未明确投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尽管当前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但公司评估认为“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对于公司电源业务长期发展仍具有价值,后续公司将视情况以自有资金择机推进项目实施。
  截至2026年1月31日,本次拟终止项目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774.82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
  注2: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重新论证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的具体原因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在租用的厂房中实施,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并新购置设备搭建生产线,项目主要产出为优化器、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主要下游目标市场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加之光伏逆变器传统欧美出口市场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大。2024年三季度起,光伏行业开始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在反内卷的推动下,2025年光伏产业链价格处于持续修复状态。但是,光伏供给侧出清需要一定时间,产业链主要企业2025年仍处于减亏阶段。
  与此同时,募投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主要是为品牌客户的逆变器、优化器、储能变流器等光伏产品提供代工服务,收取加工费,具体产品类型由品牌客户决定,主材亦由品牌客户提供,并非公司自有品牌产品。
  针对下游市场的宏观波动,公司客户亦在不断调整自身产品结构和技术指标,实际委托生产产品较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动。生产模式从预计的少数品类的大批量代工生产,逐渐变化为多种型号的小批量、多批次生产。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公司所需辅料的料种类大幅增加,采购和管理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产线需要针对不同产品频繁进行调整,导致难以达成规模化、经济性量产的目标预期。
  一方面,受光伏新能源行业持续低迷、竞争持续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作为光伏产品代工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议价能力不强,加工价格持续承压;另一方面,受客户订单结构调整影响,其订单逐渐呈现小批量、多批次特征,公司现有产线条件难以在产品频繁切换过程中实现规模经济。因此,公司主动调整业务订单结构,减少了部分边际贡献低的业务,导致订单量大幅减少,已建成的产线稼动率出现下降,现有产能已可以满足需求,短期内继续投资扩产的必要性较低。若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可能会导致未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闲置、使用效率偏低的问题。
  综上,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兼顾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和尽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目进行论证,在论证完毕后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外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会通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目进行论证,在论证完毕后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计划
  截至2026年1月31日,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774.82万元(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会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后续公司将积极筹划、论证合适的投资项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审慎的项目可行性分析,确保项目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会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认为: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终止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受理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2日16:30之前送达。(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及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杰伦、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tjxc@bichamp.com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本次股东会未设置“总议案”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一2026年4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6年4月7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