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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1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监管措施 1、2022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302 号)。因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季昕华,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桂水发,因未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因上述公司2021年度部分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2023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05号),指出公司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2条、第7.2.3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季昕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桂水发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季昕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桂水发予以监管警示。 (二)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自查工作,同时完善公司各部门内部审核与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深入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加强各部门人员对关联交易的重视程度,提高识别关联交易的能力,确保及时发现关联交易事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来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14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3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季昕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议案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优刻得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优刻得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3月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优刻得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3月21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优刻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3月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3月21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优刻得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3月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优刻得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3月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届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发行时的具体方案,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并在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情况时,在股东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内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它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以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与上交所、中国证监会就新股发行和股份认购进行的书面通讯(如有)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锁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应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若有)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且发行完成的,涉及发行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及工商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会决议范围内,董事会可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决定、办理、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14 日 14:00 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3月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20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1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 11 号楼 1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4日 至2026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10 #B号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B号楼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55509888-8188 电子信箱:ir@ucloud.cn 联 系 人:侯双露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1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3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的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1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2026年12月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00.00万元(含本数),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5,000,000股,该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在预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2025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42.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68.81万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8.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14.67万元;同时对于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形进行测算:(1)与2025年公司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持平;(2)与2025年公司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相比上升10%;(3)与2025年公司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相比下降10%。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募投项目效益难以得到有效释放。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水平未能呈现相应幅度的增长,短期内公司可能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中立、全栈式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依托云计算为根基,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个安全、可信赖、差异化的AI智算服务平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建设运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以为客户提供高功率机柜、智能算力、通用算力等一揽子AI基础设施及算力产品等综合解决方案,系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培养与外部人才引进,已构建起一支具备行业竞争力的复合型专家团队,在大规模算力集群的规划设计、建设交付及智能化运营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战经验。公司的技术团队涵盖了本次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后期的高效运营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2、技术储备 作为国内首批通过工信部可信云服务认证的第三方云服务商,公司在AI基础设施核心技术领域已实现自主化与前瞻布局。在基础设施层面,公司已掌握单机柜高功率电力交付技术,并具备丰富的散热系统设计技术储备,能够有效支撑GPU集群的高热密度散热需求。在算力平台层面,公司自主研发的算力调度系统已实现对多种国产异构芯片的优化适配,并针对主流大模型的分布式训练与大规模推理场景完成性能增强。同时,公司储备的高速算力网络架构及分布式高性能存储技术,显著提升了算力集群的线性扩展比与资源利用率,形成了从底层物理环境到上层软件平台的技术闭环,以支撑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层面的先进性与可靠性。 3、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中立第三方的市场定位与卓越的服务品质,已赢得了大模型厂商及众多行业头部企业的广泛认可,AI相关业务已成为公司业绩持续改善的核心驱动力。目前,乌兰察布已建成的数据中心(一期和二期)已投入运营,利用率较高且实现了良好的收益,充分印证了市场对公司算力资源的强烈需求。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新增产能,公司已提前开展市场拓展工作。依托公司深耕多年的全球算力网络及深厚客户沉淀,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坚实的市场基础与产能消化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为本次募投项目储备了良好基础。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 五、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既定用途,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二)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充分考虑经营发展阶段、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已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不断提升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合理地调配内部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建设周期,推动项目尽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能够依法合规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与成本管控,在严控经营费用的基础上,提升资金周转率与资产运营效率。通过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与薪酬体系,激发组织活力,实现提质增效,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先生、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17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89,9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1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8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13,704.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86,277.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462,633,539.91 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683,414.42 元、其他手续费人民币8,779.47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共计18,615,301.2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7,289,549.51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会同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专户内,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在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1,712,655.4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264.15 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2,674,919.6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4662号)。公司已完成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置换,总额为232,674,919.60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6,263.3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728.95万元(含利息收入等),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建设完成日期由 2025 年 1 月 24 日调整至 2026 年 1 月 24日,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8年1月24 日。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公司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实际累计净利润未完全达成预测目标(系根据可研报告投入运营当年至截止日折算的内部收益率),主要是在项目建设期内行业技术快速迭代,为更好地应对行业变化、抓住行业机会,公司秉持稳健经营、敏捷应变的策略,合理调整投建力度,因此项目建设进度慢于最初规划。此外,项目建设初期受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建设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承诺效益系根据可研报告投入运营当年至截止日折算的内部收益率。 注2: 2025年实际效益未经审计,最终金额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优刻得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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