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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济贞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6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110,6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475,4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635,1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均为中小投资者,共562名(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56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110,6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6%。 (三)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05,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32%;反对12,741,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98%;弃权663,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提案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04,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20%;反对12,766,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15%;弃权839,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05,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38%;反对12,478,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54%;弃权92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3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9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27%;反对12,60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44%;弃权90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447,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30%;反对12,765,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06%;弃权89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61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49%;反对12,514,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63%;弃权982,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33,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63%;反对12,79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24%;弃权78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7 股票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97,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469%;反对12,584,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54%;弃权828,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679,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13%;反对12,480,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66%;弃权951,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10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974%;反对12,219,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42%;弃权78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69,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85%;反对12,496,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07%;弃权84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6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82%;反对12,650,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24%;弃权69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7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139%;反对12,63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69%;弃权70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06,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40%;反对12,63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69%;弃权771,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857,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34%;反对12,467,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58%;弃权785,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6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22%;反对12,638,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20%;弃权709,3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48,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902%;反对12,65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65%;弃权70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65,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47%;反对12,564,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83%;弃权781,0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7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64%;反对12,31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61%;弃权816,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81,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181%;反对12,60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44%;弃权72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与之相同。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同意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程明明、张晓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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