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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吴家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陈悦蔚列席了本次会议,总裁吴靓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共审议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阴春霞、郭文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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