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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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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日期: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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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5,227.33万元,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能源”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项目在前期筹备及建设实施阶段,受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无法按计划进度开工建设及投产发电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内,亦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电力消纳及电价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4年10月,公司申报的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列入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该项目于2024年11月取得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项目备案证明。2024年11月,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诏安闽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以该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5,227.33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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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在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投资建设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45,227.33万元,建设装机容量为80MW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直流阵列、光伏逆变器,场内集电线路等。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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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以项目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51%,认缴出资额4590万元;诏安金钠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认缴出资额4410万元。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升压站获得核准批复,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及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综合评估项目所在地光资源条件、投资成本、建设施工等各类因素的基础上,具备开发价值。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紧抓战略机遇,深化光伏发电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项目在前期筹备及建设实施阶段,受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无法按计划进度开工建设及投产发电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内,亦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电力消纳及电价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