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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1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推举,董事、总经理戴荣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长丁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金敏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建三艘660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经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海复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新先生、赵一帆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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