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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日期: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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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1号创智云中心A1栋30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深圳市诺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218,194,731股表决权、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50,000,000股表决权及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150,000,000股表决权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元婕、周雨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