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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36,4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海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95,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78%;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海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91,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77%;泰安海合恒辉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海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4%。 赵盛宇先生分别持有盛世海康80.26%股权、持有盐城海合92.35%股权、持有泰安海合90%的股权,上述三个股东为同一控制关系,且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泰安海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32,7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77,59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955,1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股东减持期限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20日)。 2026年2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股东泰安海合在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2,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234,000股变动至10,662,000股,导致泰安海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7.55%减少至26.92%。 2026年3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股东泰安海合在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69,551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662,000股变动至6,992,449股,导致泰安海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6.92%减少至25.43%。 2026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泰安海合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安海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796,029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724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641,551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4698%。本次减持完成后,泰安海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2,819,6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3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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