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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日期:03-21
字号:
版面:第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凤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并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并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凤岗先生、朱劲先生和王思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详见2026年3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6-008),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2.00。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2.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日 9: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6年4月2日17:30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类别: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7,689.72万元(未经审计)。2026年预计与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95.5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凤岗先生、朱劲先生、王思程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因关联方数量较多,故将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足“300万元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控制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其他关联人单独列示。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各关联方内调剂使用。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蜀道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2、四川发展(控股)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川发展(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本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的企业,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结合以上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与以往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同行业收费标准以及第三方交易价格等因素与关联方协商,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二)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文件,将由公司(含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相关关联方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并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并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周转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新增及续贷),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时,可以根据授信需要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确定。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结合具体授信条件及利率水平,择优选择合作的金融及非金融机构,以降低融资成本。具体授信额度、利率、期限及担保方式等,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融资业务及时、合规办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签署相关融资业务所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前述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