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18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17,7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相关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的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4,2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89.5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80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41,152,263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17,680,629.0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319,36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 二、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到期,其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7,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整体风险较小。同时,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相关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现金管理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9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天衡”或“标的公司”)67%的股权暨控制权,以28,6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王晶翼。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及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现持有华海天衡100%的股权。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充分释放各研发平台的专业潜能和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发展,公司以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28,665万元为交易对价,将持有的华海天衡67%股份(即26,800万股股份)转让给自然人王晶翼。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海天衡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减少至33%,华海天衡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买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王晶翼先生在公司担任首席科学家,并在华海天衡及华海星辰(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王晶翼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按期履约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转让华海天衡67%的股权(即26,800万股股份)。 华海天衡的基本情况如下: ■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华海天衡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4、其他信息 华海天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三)华海天衡最近12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情况 1、最近12个月进行的增资事项 2025年7月14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华海天衡增资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海天衡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40,000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完毕。 2、最近12个月进行的资产评估事项 除为实施本次交易进行的资产评估外,华海天衡最近12个月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事项。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665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其他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坤元评估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华海天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专业收费之外,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坤元评估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华海天衡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在综合考虑了不同评估方法和价值结论合理性的基础上,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王晶翼 (二)股权转让安排 1、协议标的:自本次转让交割完成之日起,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华海天衡)26,80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67%)及标的股份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乙方; 2、交易价格:以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26〕113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41,199.71万元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认标的股份价值即标的股份对应的转让价款总额(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8,665万元; 3、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分二期支付交易价款; 4、产权交接事项:标的公司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后,视为标的股份过户即本次转让交割完成。 (三)交易对方支付能力 王晶翼先生资信良好,此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来源为王晶翼先生的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对王晶翼先生的背景、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等进行了考察,认为其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款项的能力,本次交易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较低。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华海天衡67%的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的整合,充分释放各研发平台的专业潜能和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发展,同时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华海天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华海天衡33%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后方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17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7,7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现金管理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8,665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天衡”)67%股份及其控制权转让给王晶翼先生,转让完成后华海天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