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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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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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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兰昌、韩海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