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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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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日期: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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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金额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为17,632.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6,876.3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756.14万元。
  其中,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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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除上述表格所列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另有其他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24件,涉案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下,合计约2,351.24万元。其中,已结案、撤诉或已判决的案件为16件,对应涉案金额合计约1,585.96万元。
  上述案件所涉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案件尚处于未开庭或未结案状态,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