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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延庆报

各类经营主体防汛提示

日期: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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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专版·安全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养蜂人

  低洼蜂箱快转移,高坡干爽最适宜。 

  疏通沟渠防积水,暴雨莫往山里去。 

  备好雨具和照明,雨后消杀查险情。

  加固蜂箱防风吹,平安度汛少损失。

  二、露营经营者

  山谷河滩别扎营,边坡树下有险情。 

  风雨来临速停业,全员撤离保太平。 

  棚帐设施加固牢,疏散路线记分明。 

  雨后细查滑坡处,隐患不除不开营。

  三、山区民宿经营者

  屋后边坡勤查看,沟渠畅通排隐患。 

  叮嘱住客莫远行,山洪泥石要提防。

  门窗电路细检修,应急物资备齐全。 

  险情有序速转移,消杀完毕再接单。

  四、城区物业公司

  车库机房先设防,沙袋挡板堵水忙。 

  管网渠沟全疏通,落叶杂物全清光。

  低洼断电移车辆,巡查值守日夜忙。 

  积水路段设警示,清淤消杀保安康。

  五、餐饮商户

  门前沟渠勤疏通,沙袋挡水把门封。

  货品电器往高放,户外招牌加固牢。

  进水先把电源断,泡水食材全扔掉。

  灾后清扫多消杀,安全营业再开张。

  六、农村大集商户

  河滩低洼不摆摊,货架垫高遮雨帘。

  通道莫堆杂物件,排水顺畅无阻拦。

  预警一响快收摊,人身安全放最先。 

  雨后清淤做消杀,受潮货品不售卖。

  七、个体儿童乐园

  场地低洼早排查,排水通畅不存洼。

  游乐设施牢加固,风雨来袭速闭园。 

  看护孩童不离岗,险情及时护娃迁。 

  雨后消杀细检修,安全达标再开园。

  八、观光农业经营者

  田间渠沟常疏通,低洼地块早设防。

  棚架围栏加固紧,风雨来临速清场。

  果蔬作物垫高护,人员远离河道旁。

  雨后巡查排隐患,消杀整备再迎访。

  各类经营主体防汛提示(详解)

  一、养蜂人

  1.提前巡查蜂场,低洼、河道旁、山体下方蜂箱立即转移至地势高、排水通畅、无滑坡隐患区域,加固蜂箱支架、遮盖防雨。

  2.密切关注雨情、山洪、河水上涨预警,暴雨期间不要进山巡查、取蜜,远离溪谷、陡坡。

  3.备好防水雨具、应急照明、简易药品,蜂场周边清理排水沟,防止积水浸泡蜂箱。

  4.雨后及时排查蜂箱进水、坍塌、病虫害情况,清理场地积水,做好场地消杀。

  二、露营经营者

  1.营地选址排查:河道滩地、山谷、低洼处、山体边坡禁止搭建露营点位,提前疏散该区域游客。

  2.暴雨、雷电、大风预警期间,暂停营业并劝离所有人员,引导游客撤离至安全避险点。

  3.加固帐篷、遮阳棚、围栏等设施,清理营地排水沟,移除树下、危岩旁露营备。

  4.建立游客台账,留存联系方式;配齐救生圈、应急灯、雨衣、急救包,明确应急疏散路线。

  5.强降雨后全面排查营地滑坡、积水、树木倒伏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重新营业。

  三、山区民宿经营者

  1.重点排查屋后山体、边坡、挡土墙、排水渠,清理边坡碎石、杂草,疏通房前屋后排水沟,防范山洪、泥石流、滑坡。

  2.提前告知住客山区汛期风险,暴雨时段提醒客人不要外出、不要进山、不要靠近河道。

  3.加固门窗、户外护栏、遮阳设施,断电排查户外线路,防止雨水浸泡引发漏电。

  4.制定疏散方案,明确避险场所;备好手电筒、饮用水、食品、急救物资、应急通讯设备。

  5.遇险情第一时间组织客人有序撤离,优先转移老人、小孩、行动不便人员;险情解除后,全面检查房屋结构、水电安全,消杀通风后再接待客人。

  四、城区物业公司

  1.提前检查小区地下车库、地下室、配电房、水泵房、电梯井,封堵进水口,配齐挡水板、沙袋、抽水泵。

  2.全面疏通小区雨水管网、排水沟、楼顶落水管道,清理落叶、杂物,保障排水畅通。

  3.暴雨来临前及时关停地下车库出入口、切断低洼区域非必要电源,引导车辆驶离低洼地段、地下车库。

  4.安排人员 24 小时巡查,重点查看围墙、树木、广告牌、充电桩、老旧楼栋外墙,发现倒伏、渗漏、漏电立即处置。

  5.通过业主群、公告栏实时推送雨情、避险提示;积水路段设置警示标识、围挡,禁止人员、车辆通行。

  6.雨后及时排涝、清理淤泥,检修水电、电梯、公共设施,对积水区域消杀。

  五、餐饮商户

  1.疏通门店门前、后厨排水管道,门口堆放沙袋、挡水板,防止路面积水倒灌进店。

  2.检查店内电路、插座、电器设备,低洼门店提前抬高冰柜、食材、米面粮油等物资。

  3.暴雨大风天气加固户外招牌、灯箱、遮阳棚,严防高空坠物伤人。

  4.进水门店第一时间切断总电源,切勿带电涉水;食材一旦被积水浸泡,全部废弃严禁售卖。

  5.门店处于低洼、河道旁的,遇强降雨及时暂停营业,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6.灾后彻底清洗消杀后厨、前厅、餐具,通风晾干,经检查安全后再恢复经营。

  六、农村大集商户

  1.集市内低洼区域、河道边摊位主动迁移至高处平整地带,远离沟渠、陡坡、危墙。

  2.货物、货架、电器垫高摆放,遮盖防雨布,避免货品被雨水浸泡受损。

  3.疏通集市整体排水通道,不在排水沟、路面堆放货物、杂物,阻碍排水。

  4.收到暴雨、山洪预警,立即停止经营,快速收拢货物、撤离人员,不要贪恋财物。

  5.集市临时用电线路做好防水包裹,杜绝私拉乱接,积水区域严禁通电作业。

  6.雨后清理集市淤泥、垃圾、积水,对摊位区域进行消杀,受潮食品、农副产品禁止销售。

  七、个体儿童乐园

  1.提前排查场地低洼处,疏通排水设施,严防积水内涝。

  2.全面加固滑梯、围栏、顶棚等游乐设施,防范大风损毁、坠落伤人。

  3.收到暴雨、雷电预警立即停止营业,疏散场内儿童及家长。

  4.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优先护送孩童转移至安全区域。

  5.降雨过后全面检查设备安全,对场地、玩具彻底消杀,确认无恙再对外开放。

  八、观光农业经营者

  1.及时疏通田间、园区排水沟渠,低洼地带提前做好挡水、排水措施。

  2.加固大棚、观景棚、护栏、步道等设施,防止坍塌倒伏。

  3.农作物、农资、观光用具垫高存放,避免雨水浸泡受损。

  4.劝导游客远离河道、水塘、陡坡、低洼沟谷区域。

  5.强降雨天气及时关停园区、疏散人员;雨后全面排查地质、设施隐患,清理积水淤泥,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接待。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三十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

  2.《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主动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依法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开展自救互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情调查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个人应当依法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4.《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市、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作出趋势预测和综合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命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严格执行转移命令,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命令,不得拒绝、拖延、干扰、阻挠转移工作。拒不转移、转移后擅自返回或者隐瞒谎报行程未真正实施转移,经劝导或者警告后仍拒不转移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其带离受威胁区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五条: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9.《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以及危险物品稀释、掩埋、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