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决定区委三届十二次全会12月中旬召开
日期:12-12
本报讯(记者 王宇琦)12月10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并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措施;决定区委三届十二次全会于12月中旬召开。区委书记于波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我们推进法治延庆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新进展。要聚焦重点抓法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强化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做优“法律门诊”“法律会诊”“法律巡诊”以及“护林有法”等法律服务品牌,切实将法治建设新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要贯穿全程抓法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学述考督”机制,协同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全社会契约精神、诚信意识培养,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建设成果,持续抓好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压实责任抓法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职责,及时汇总梳理、系统研究、指导督办依法治区重难点问题。各部门单位、街道乡镇党委(党组)都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法治领域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党政“一把手”要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齐心协力开创法治延庆建设新局面。
会议还听取了《2025年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汇报,研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以及区委三届十二次全会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