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3070期第4版)
《指示》指出,由于我国已从革命的时期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适应这个新形势,克服近几年来党内新滋长的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有必要按照“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的方针,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整风运动,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水平,改进作风,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此次整风,是一场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纠正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作风的运动。
为搞好此次整风运动,延庆县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先选取两个乡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展开运动。领导小组要求在运动中一定要采取心平气和、以理服人的方法,防止以势压人和简单粗暴的做法。整风运动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第二步是检查思想,检查工作,纠正缺点,改正错误;第三步是改进领导作风,改进工作,建立新的规章制度。1957年5月20日,第一批整风运动开始,在县委、县人委、县直各机关领导干部中进行,参加运动干部206名。通过召开大会、学习文件、小组座谈,绝大多数干部认识到党组织和各机关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官僚、宗派和主观三个“坏主义”,社会各领域内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人民内部矛盾;整风运动与每个干部息息相关,必须认真搞好。随后,参加运动的干部通过“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四大”等方式积极参与。至8月底,县委、县人委和县直各机关共贴出大字报1737张,“鸣放”出各种意见2242条。县委、县人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领导,还带头做思想工作,推动整风运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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