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3060期第4版)
内部肃反运动
1954年、1955年,党内、国内接连发生了一系列事件,当时被认为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进展,阶级斗争必然日益尖锐化和复杂化”的反映。根据这个判断,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一场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以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提高对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警惕性。并决定中央和各级党委均成立专门小组领导肃反工作。
1955年9月1日,延庆县委成立肃反运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肃反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58名干部做肃反工作。延庆结合地委指示与延庆县实际情况,本着肃反与工作两不误的精神和多快好省的原则,按照中央“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将功折罪,立大功奖”的政策,进行肃反运动。全县共有2062名干部、职工参加运动,分机关、教育、企业三批进行。9月上旬,肃反领导小组召开县委直属机关党支部委员和行政部门干部会议,进行思想动员,讲解肃反意义、政策、方法和步骤。10月,县委抽调部分骨干力量,成立肃反工作小组,深入相关单位调查了解情况,接收检举材料。肃反工作小组对参加运动人员进行了全面排队、审查和评议,并分赴国内12个省4个市82个县,向6144人次进行调查取证。最后,根据中央政策界限,确定为肃反清查对象的包括:历史反革命分子21人,其中判刑4人、劳教3人、开除公职9人、管制1人、免予处罚4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626人,全部作出历史结论。1958年初,县委又在乡联合诊疗所等6个系统103个单位以及乡级脱产干部中开展肃反运动,共有972人参加,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20人,逮捕4人。
内部肃反运动,使一些过去长期背负历史“包袱”的人弄清了问题,洗刷了污点,既扩大了人民内部的团结,又堵塞了反革命分子利用这些弱点进行破坏活动的漏洞,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是有利的。由于当时对阶级斗争尖锐的程度估计得过于严重,有些问题政策界限不清,致使一些地方和部门发生斗争面过宽、处理过重等偏差。在肃反运动后期,党中央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对错斗、错捕、错关、错判的人做好甄别平反工作。但由于受到1957年夏季以后出现的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的影响,这一甄别平反工作基本上被搁置下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