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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延庆报

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报告意见整改阶段性落实情况的报告

日期: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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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0月11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第八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区委、区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延庆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依据《关于做好第二轮第八批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关工作》的文件要求,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延庆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延庆是属于未来的”重要嘱托,坚持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做示范,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改善民生举措。截至6月30日,19项任务中已完成12项并销号,1项未达时序正在推进中,其余6项任务按时序推进(2025年底前完成2项、2026年底前完成1项、2027年底前完成3项)。督察期间交办的66件信访件均已办结并完成备案销号,健全了汽修行业监管、施工扬尘治理、餐饮油烟监管、自然保护地执法等长效管理制度机制8项。 

  (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308天,优良天数比例84.2%,创历史纪录,是全市唯一突破300天的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区PM2.5累计平均浓度2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3%。7个国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水体比例100%。耕地100%无污染,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76.0,同比增幅0.13%,连续六年保持“优”等级。 

  (三)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遥感遥测、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水生态监测、重型柴油车等领域的监管执法能力。出台引导政策,推动汽修企业绩效提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餐饮油烟净化装置更新、锅炉低氮改造、绿牌工地创建,不断提升企业“含绿量”。截至目前,绿牌工地比率100%,绿色企业比率33.7%。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在全市率先出台劳务代偿办法,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采纳并在全国推广。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延庆区整改落实工作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并调度整改工作,先后到野鸭湖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场、垃圾堆放点和农村污水管网村庄等点位开展督导调研。分管副区长按季度调度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推动路亚基地、明阳伟业等难点点位整改到位。 

  (二)层层压实责任。新修订《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延庆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各项任务均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印发《延庆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将整改任务及群众信访件纳入销号范畴,细化销号程序,压实各方责任,明确第一责任单位在验收销号后方可视为完成整改。 

  (三)坚持精准整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整改目标明确可达、整改措施科学可行,坚决不搞“一刀切”。对于环境治理类问题,整改方式为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包括污染综合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等。对于综合管理类问题,整改方式为强化监督管理,包括实施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监管、开展培训等。对于政策标准类问题,整改方式为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包括出台政策规划、规范性文件等。 

  (四)严肃责任追究。区纪委区监委坚持实事求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标准,对督察组移交的4条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对33名党员干部予以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4人、责令检查3人、批评教育18人、提醒谈话5人。 

  (五)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延庆电视台、《延庆报》和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延庆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延庆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按照销号办法,第一责任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安排 

  (一)全力完成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销号办法抓好任务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巩固成效;对推进中的整改任务,紧盯节点,按照年度任务量有序推动,确保按时完成。按规定公开督察整改阶段性落实情况及追责问责情况。持续巩固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果,提前摸排污水治理、垃圾管理、保护地监管、畜禽养殖、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风险隐患,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力夯实各级责任。对4条移交线索主责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在全区范围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开展宣贯培训。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部门印发的《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有关职能部门年底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牵头负责的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三)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总体有部署、五年有规划、年度有任务”的原则,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设国际一流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延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