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工委开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活动
日期:11-12
本报讯(记者 韩洁 通讯员 尹永兰)“我以后不过度上网,有错误及时改正,不做温水煮青蛙。”四年级学生范久泽坚定地说。近日,区关工委邀请“红色传承,助力成长”“五老”宣讲团成员、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徐留娥和青年检察官许薇走进延庆区第三小学,开展“关爱护航·与法‘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活动当天,徐留娥以案释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广大青少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积小善成大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了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预防未成年人形成不良行为,要学法、知法、守法,努力使自己成长为新时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这个活动,我想讲解一些以前我们办过的案例,让学生们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作为退休老干部,我觉得我有义务向未成年人宣传法律知识。”徐留娥说。
此外,许薇结合学生生活中实际的上网情况,解读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例举了上网的风险与危害,为同学们带来应对网络风险的锦囊妙计,教育学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许薇号召同学们要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闲暇之余可以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强健体魄,要多看书学习,增长学问,立志成为最棒的妫川少年。
四年级学生于梦洁说:“通过聆听宣讲,我了解法律相关知识,懂得如何安全上网,不轻信网上的虚假信息,不乱交友。”
2016年,区关工委成立了以老干部、老教师为主体的“红色传承,助力成长”“五老”宣讲团。宣讲团现有关于法律、科技、教育等专长的宣讲员23人。通过开展青少年法治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关爱保护青少年各项工作落实。后续,区关工委将继续发挥“五老”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优势作用,进一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