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2979期第4版)
基层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分别召开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和通过今后生产计划,选举乡(镇)政府的乡(镇)长、副乡(镇)长和委员,组成乡(镇)政府人民委员会。全县各乡(镇)代表大会,共选出658名乡(镇)政府委员,此后建立了乡代表大会制度。
1954年7月11日至15日,延庆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本届仅开一次会议),145名代表出席。这些代表包括:工人、农民、文教界和医药卫生工作者、私人工商业者、各行业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烈军属、荣誉军人、复员转业军人、共产党组织的代表、各人民团体及爱国民主人士代表等,其中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长卢子芳作的关于今后工作方案的报告,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审查和讨论了代表的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议将延庆县人民政府改为延庆县人民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延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1人,选举卢子芳为县长,席正馨、王凤山、吴英为副县长。延庆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延庆县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有力推动了全县政区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制订实施“一五”计划
1953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宣布我国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