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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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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延庆报

我区全力保障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场”

日期: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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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韩洁 通讯员 乔健)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要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随着过渡期截止日期的临近,延庆区各部门加快推进违规车辆淘汰回收进程。针对处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退场”过程中居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记者走访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网点,并针对反映集中的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 

  据了解,今年3月,按照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的《全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延庆区组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13个委办局和18个街乡镇为成员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不断加强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推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场”。同时,以专班统筹、街镇配合、国企实施的方式,为居民提供线下回收处置路径,助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淘汰工作平稳运行。 

  “您好,您确定要卖这辆三轮车吗?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场对您的车辆进行评估,并把钱发放到您的手上。”“确定,我要卖掉它。”“好的,那我给您做个登记,后期我们会建立台账,上报各部门,防止回流市场。”12月6日,在延庆镇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网点,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价值评估,并对车主信息做详细记录,随后,工作人员将回收车辆逐一拆解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针对居民关心的车辆去向问题,记者了解到,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中,区商务局会同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在全区设立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网点。全力挤压涉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犯罪空间,源头治理与路面整治同步推进,初见成效。 

  “为确保回收车辆不回流市场,我们严格要求回收企业逐一对回收车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定期报送车辆回收情况,所回收的车辆全部进行拆解,同时,区商务局联合区交通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加强对回收企业的联合检查,确保车辆被拆解,掐断倒手倒卖的利益链。区商务局还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管,确保回收车辆不回流市场。”区商务局副局长闫利颖说。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治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中,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违法行为。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区工作专班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力量定期对全区37家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网点进行检查,所销售车辆均为工信部产品名单中的合格产品,且未发现违规倒卖二手电动三四轮车的行为。 

  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销售主体664户次,监测发布电动车广告6061条次,未发现相关的违法行为。后续,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推进违规车辆淘汰回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