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3年至2019年期间,李某非法占用北京市延庆区三个村的地块堆放大量渣土、砂石。共非法占用耕地11.84亩;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1.56亩,造成耕地的种植条件严重损毁,难以恢复。
【裁判结果】
区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教育意义】
农业是立国之本,耕地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严格保护耕地是一项重要任务。我国202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均对耕地保护和农用地转用等方面从法律层面做出从严规定,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广大群众要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及时举报破坏农用地的行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以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守护延庆的绿水青山,守住咱们群众自己的“饭碗”。
——延庆区委政法委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