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启动交通整治行动 让文明出行“点亮”城市之美
日期:04-08
本报讯(记者 韩洁)连日来,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加强延庆城区各重点道路监督执法,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营造良好出行环境,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随着我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广大市民已经基本形成文明出行的观念,但仍有部分市民心存侥幸,存在非机动车逆行、客车载货、机动车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等行为,置自身安危于不顾。
3月28日早上9点,记者跟随交警来到东关路口,虽然已过上班高峰,但由于该路口位于延庆城区中心位置,周围分布着商场、公园等场所,车流量依然很大。开展执法不久,执法人员就发现一辆机动车的乘车人存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于是将该车辆拦停。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您这是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属于违法行为,需要对您进行处罚,主要也是为了您的安全……”执法人员对该司机和乘车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安全带是“生命带”,是为了在车辆发生碰撞时避免乘车人员发生二次碰撞或碰撞时冲出车外导致死伤的安全装置。执法人员将执法和教育相结合,对发现不系安全带的乘车人员进行了现场警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认识到乘坐车辆时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
10点左右,在湖南路口,一辆后备厢拉满货的小客车闯入了交警视线,执法人员当即拦获该车并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在对该车辆及随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时,在车内看到了本不该出现的货物。执法人员在询问过程中了解到,这位市民图方便,就使用家里的客车进行拉货。
“您好,您这是客车拉货,属于实施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您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记分行为管理办法,记0分……”经过交警耐心劝诫,当事人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后果。货物往往比行李、人员要重,客车内如果装有大量的货物,对车辆制动是个极大的考验,很容易导致制动不起效果、刹车失灵等,一旦前方发生紧急事故,很难刹住车,甚至造成二次追尾。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促进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文明交通素质的提升,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进一步加大了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执法惩处力度。从3月1日至4月5日,共处罚各类违法行为1476笔,其中机动车违法行为共处罚1049笔,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共处罚427笔。
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延庆中队副中队长毛永说:“城市交通的安全、文明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努力与支持,希望广大市民都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绿色出行,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