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日期:07-06
现状
由物业服务引发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将会日益凸显。在丰台,“接诉即办”受理了大量与物业相关的居民诉求,反映出物业服务在态度、保洁、设施维护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由于居民缺乏对物业管理的正确认知,对物业评价标准完全按照个人喜好来决定,大量矛盾以物业纠纷的形式集中到基层,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突出,基层安全风险亟待获得高度重视。
建议:
(一)构建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区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等多部门协作编制《社区(村)物业管理风险清单》和预案,保障城乡社区安全运行。
(二)厘清物业管理各主体责任和义务。制定《物业管理权责清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多方主体责任边界;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协同,积极引导业委会(物管会)规范运作。
(三)构建房屋安全的资金保障机制。重点规范公共收益分配、维修资金使用等争议,出台《物业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共建账户;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和管理制度,优化资金续筹与补建机制;加强与区内保险企业合作,探索引入房屋安全保险机制。
(四)区分产权性质实施差异化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失管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普通商品房小区、高端商品房小区出台《物业管理工作指引》。建立住宅房屋强制维护与修缮标准;完善物业大数据平台;整合房屋维修记录、业主投诉数据、企业信用档案;完善“红黑榜”,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五)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培育机制。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企业资格认证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推动加强物业管理领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行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六)推动适合农村实际的物业管理规范化。加快补齐乡村物业管理短板,推动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乡村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聚焦公共区域保洁、垃圾清运、基础设施维护等,差异化设定服务标准。对参与农村物业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培养本地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对配合物业管理、爱护公共设施的村民给予表彰,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物业意识。
(七)强化行业价值传播,重塑公众对物业行业的认知。利用好传统和新兴媒体,突出其在民生保障(就业与社会服务)中的社会价值;推行物业费成本清单公示制度;发布行业年度白皮书,常态化开展便民服务日、邻里文化节等活动;推动物业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转型,强化共建共治形象。
(致公党丰台区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