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公布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日期:01-07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及《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丰台区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5月,丰台区北京懒人仓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公司消火栓口滴漏水且消火栓箱内消防水带脱胶老化的情况。该员工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该公司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整改,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300元。
案例二
2025年7月,北京好运宝亦石油制品商店员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卸油口区静电接地断开、配电箱未张贴当心触电警示标识、配电室电源线进出口线路裸露共3项隐患。该员工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该公司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整改,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