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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丰台报

丰台菁锐营学员以法治实践诠释新时代“枫桥经验”

日期: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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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关注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者按 

  近期,第二期“丰台菁锐营”学员围绕《人民法治》刊发的从“枫桥经验”到“丰台实践”系列报道,开展了深入学习。通过对“法治副村长”等机制如何贯通治理末梢、赋能区域发展的深度研讨,学员们立足工作实际,将法治理念从书本延伸至实践,从担任“法治副村长”贡献青年智慧,到下沉一线调解矛盾传递法治温情,再到化身普法先锋播撒法治种子。这些来自一线的真切体会,既是个人成长的珍贵印记,也是丰台法治建设的青春注脚。让我们一同感受这群青年为绘就丰台法治新画卷注入的澎湃动能。

  研人民法治之义 践法治为民之行

  当丰台区荣膺“2025最具幸福感城区”,这背后是多年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深耕民生建设的厚积薄发。人民城市的幸福长卷,离不开法治的坚实护航。丰台在基层治理创新中敢为人先,首推的“法治副村长”机制宛如一颗法治火种,在基层的广袤天地间燃起燎原之势,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发扬的先锋典范。它以法治思维破解基层难题,以法治方式守护群众权益,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作为司法行政干部,我深感责任在肩,使命如磐。 

  “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立场是“人民法治”核心要义。在槐房村担任“法治副村长”的经历,让我对此感触颇深。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凝聚民心、稳固根基的根本所在。 

  初到村里,在和村干部交流工作时发现,像租赁协议、工作方案这些文件,在表述上常出现模糊地带,这说明村里在文件制定的规范化上有实实在在的需求。于是,我把自己牵头主持编制的10套“蓝宝书”——《丰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府合同审核工作50问》送到村干部手里,现场解读教方法,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什么是“文审工作五步法”,村干部反馈“比看文件好懂多了”。 

  下村走访时,我发现村民的合同风险意识相对薄弱。回来后,我从风险、法条、案例和防范四个维度入手,梳理出五大类十个方面的高频风险,整合成《涉农合同十大高频风险点》,争分夺秒地递交给村委会,印发给村民们,努力让法治种子在乡村生根发芽,激活乡村法治细胞。 

  记得处理一起土地纠纷引发的行政诉讼时,一位八旬老人自称果园被强拆未获补偿而起诉。我们耐心倾听诉求、安抚情绪,将晦涩条文转化为通俗语言,积极协调多部门调取影像,组织调解,依法寻找利益平衡点。最终为老人争取到合理补偿,老人当天就撤诉了,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打铁还需自身硬,无须扬鞭自奋蹄。”人民法治的推进,对法治工作队伍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队伍,无疑是法治建设稳步前行、行稳致远的核心关键。专业赋能,离不开自我革新。 

  (作者系第二期“丰台菁锐营”学员 区司法局行政诉讼应诉科科长刘欣)

  努力绘制新时代“枫桥经验”新“丰”景

  在丰台学习、工作、生活,又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在“丰台菁锐营”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亲历丰台基层治理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这一源自浙江诸暨的“中国智慧”在京丰大地上落地生根。 

  丰台区是居住大区,人口结构多元,矛盾纠纷体量庞大,以前总觉得解决矛盾纠纷要跑多个部门、耗漫长时间,如今综治中心成了“解忧站”,法院、调解组织、街道社区等多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快速响应、联动化解。今年9月,一处工地的噪声让不少居民困扰,本以为会陷入长期争执,没想到通过法院和综治中心的联动机制,143户业主很快就与施工单位达成了赔偿和解,这样的高效处置让大家切实感受到“一站式解纷”的便利,也让我明白基层治理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众人拾柴的合力。 

  丰台区作为北京中心城区,辖区内既有物业供暖保障、就业医疗保护等涉民生治理难题,还有产业升级、金融创新等新业态发展特色治理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工作中,分类治理、因案施策,确保不同群体的需求都被精准看见、妥善回应。比如,针对房屋租赁、物业供暖等批量案件,通过“类案示范调解”,要素式归纳争议要点、制订调解方案,让群众身边的小矛盾、小纠纷能第一时间得到专业化解。再如,围绕金融创新保障,引入金融领域专家型调解力量,借助“自行调解+司法确认”快速通道,跑出金融纠纷化解“加速度”。只有为不同矛盾纠纷处理设置合适的通道,才能“辨证施治”,做到“药到病除”。 

  在实践中,让我触动的是遍布全区的“普法驿站”,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方式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北京南站的“善水佑安普法驿站”,为往来旅客提供贴心的法律指引;“丹柿普法驿站”聚焦校园伤害纠纷,让家长和学校都能找到专业解纷方向,“依法带娃”不再是口号;而“商之家”普法驿站则为辖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服务,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加分项。34个普法驿站覆盖26个街镇,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乐于接受的方式,让法治意识扎根人心。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我将继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做多元解纷的“参与者”,积极推动矛盾源头化解,更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作者系第二期“丰台菁锐营”学员 区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陈名利)

  筑牢法治基石 赋能基层善治

  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当前,丰台区“法治副村长”“法治合作社”的实践创新举措,有效地助推了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以“党建引领、法治护航、多元共治”的工作机制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做好基层治理、丰富丰台法治实践提供了有益思考和借鉴。 

  “居民楼道要畅通,杂乱物品别堆放”“电动车单车数千万,管理不好是隐患”“电池入户是炸弹,楼道充电更危险”“充电器要原配,乱用杂牌会报废”……在119消防日的宣传活动中,当我们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法律条款转换成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顺口溜时,吸引了大量群众驻足关注和交流互动。这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基层的法律宣传,并非简单地“我讲您听”的单向输送,而是要转变成“众人共议”的双向互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前提是知晓与认同。基层是国家与社会的交汇点,法治建设需要亿万人民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广大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普法宣传。做好一名基层普法宣传员,我们努力的核心是让法律从“文本上的法”真正转变为群众“行动中的治”。这不仅考验基层干部对法律的理解,更考验服务基层、连接群众的智慧。 

  基层是矛盾问题的“源头”,也是疏导化解的“关口”,更是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前沿。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每日的工作如同在纵横交错的社情民意的经纬线上穿行,最贴近百姓生活。邻里矛盾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消防安全、垃圾分类等问题时常发生,对我们依法高效处理好各类矛盾问题提出了诸多挑战。在处理基层矛盾纠纷中,依靠法治绝非生硬地套用法条,而是将法律的原理、精神和程序作为化解矛盾的“导航仪”与“压舱石”。 

  在办理“接诉即办”热线过程中,曾经遇到这样一件诉求,“楼上水管破裂导致楼下装修受损,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执。”在处理这类邻里矛盾纠纷时,传统的“和事佬”角色已远远不足以化解这类矛盾。在暂时平息双方情绪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合情合理进行沟通与阐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帮助双方找到可接受、可实现、可执行的合理合法方案,真正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定分止争。通过一个个合法、合理、合情的具体实践案例,使我们进一步明白,法治可以为基层调解提供坚实的工作和清晰的路径。掌握法律、依靠法治,它可以帮助我们从被动应付矛盾的“和事佬”“救火队员”,转变为引导社区走向和谐有序的基层“规划师”和法治“领航员”。 

  躬耕于基层,深感重任在肩,亦满怀信心。我们将继续在丰台法治善治的实践中,做一名忠诚的学习者、坚定的践行者和积极的推动者,努力让法治善治覆盖辖区的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位百姓的心田,为夯实“中国之治”基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系第二期“丰台菁锐营”学员 东铁匠营街道社区办副主任刘霞)

  以法治精神砥砺前行 在履职尽责中守护人民

  作为丰台发展的见证者与参与者,我时常思考,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每个岗位、每次履职如何才能承载起“人民法治”的内涵。 

  带着这一思考,我学习了丰台区“法治副村长”、法务区、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并与菁锐营的同学们进行了交流。在学习与交流中,我感受到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对“人民法治”有了更深的认知。我不禁将目光投向自己所在的纪检监察岗位——在这里,法治不仅体现为对规则的遵守,更体现为通过监督执纪维护公平正义、通过推动治理守护群众权益的具体实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的部署,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对我们而言既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引领方向的“灯塔”。纪检监察工作身处监督执纪一线,本质是在党纪国法框架内厘清是非、校正偏差。这要求我们首先成为法治的坚定信仰者和践行者。在审查调查中,我体会到“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其力量来源于对事实证据的尊重、对程序规则的遵守。每一个线索的研判、每一次谈话的开展、每一份文书的制作,都是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只有将法治思维内化为行动自觉,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防线。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关键在于各职能部门严格规范履职。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不仅在于惩处,更在于通过监督推动治理、预防风险。这要求我们成为法治的积极维护者和推动者。在团队协作和案件办理中,我牢记职责,凭借经验协助攻坚,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履职短板,努力将监督成果转化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议。同时,作为团队负责人,我坚持“办案带队伍、攻坚育人才”,注重“一案一析”、经验共享,带领年轻同志在实战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治思维。这正是在播种法治观念,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 

  丰台“倍增发展”的征程需要安全、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我的岗位或许具体,但每一次调查、每一份报告、每一条建议,都是在为这片土壤注入法治的养分。通过“丰台菁锐营”的研讨,我更加坚信:必须以“越是艰难越向前”的精神,将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每一个案件、每一次监督中。纪检监察工作虽不直接处理民间纠纷或行政争议,但通过强化监督、压实责任,能够促进执法司法环节的规范,推动整体法治环境的优化。这要求我们不仅精于业务,更要有大局观,将履职融入区域高质量发展之中。 

  “丰台菁锐营”的学习是思想的启迪,也是行动的再出发。对“人民法治”的领悟,最终要落脚于平凡坚守与扎实履职。我将带着这份认知,继续以法治精神砥砺前行,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做一名有信仰、有担当、有温度的法治实践者,用经得起检验的履职,守护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为丰台幸福感与获得感的提升贡献力量。 

  (作者系第二期“丰台菁锐营”学员 区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李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