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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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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无薪试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日期: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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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无薪试岗”,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频繁采用“无薪试岗”手段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有关部门应向企业发出合规用工的提示,明确指出“无薪试岗”违法,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观念。同时,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将多次违规的企业列入劳动雇佣失信名单,让其在市场竞争中付出应有的代价。

“你修的图质量不行,明天不用来了。”接到老板的通知,修图师李先生有点懵。这是他在这家摄影工作室试岗的第6天,按照“约定”,通过7天“无薪试岗”期才能正式入职。这也意味着,他此前的辛苦全“打了水漂”。(8月25日《工人日报》)

李先生的遭遇绝非个例。在招聘过程中,一些企业会在面试后设置3至10天的试岗期。临近试岗结束时,企业便以“经验不足”“人岗不匹配”等理由辞退劳动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间的工资。“无薪试岗”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出现“无薪试岗”现象的根源在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失衡。在一些用工需求大的行业,企业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机会,议价能力被削弱,往往只能无奈接受企业提出的不平等条款。企业则出于降低成本、获取免费劳动力的目的,将“无薪试岗”作为一种变相的剥削手段。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蔑视与挑战。

从法律层面分析,“无薪试岗”毫无合法性可言。法律上仅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而企业却故意避开法定的试用期制度,将劳动者引入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带。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存在用工行为,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然而,一些企业却以“试岗”为幌子,拒绝支付工资,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劳动者在试岗期发生意外伤害,还会引发工伤赔偿等一系列劳动争议,使劳动者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

对于劳动者而言,“无薪试岗”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精神上的伤害。他们满怀期待地投入工作,却遭遇企业的无端辞退和拒付工资。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职业发展和信心。而且,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成为一大难题。即使劳动者有维权意识,并收集了相关证据,但劳动仲裁周期长、成本高,让一些劳动者望而却步,最终只能选择默默忍受。

根治“无薪试岗”,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频繁采用“无薪试岗”手段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有关部门应向企业发出合规用工的提示,明确指出“无薪试岗”违法,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观念。同时,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将多次违规的企业列入劳动雇佣失信名单,让其在市场竞争中付出应有的代价。

此外,还应探索降低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的有效途径。有关部门应建立快速仲裁机制,简化维权流程,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劳动者自身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在面对“无薪试岗”时,要坚决说“不”。如果选择接受试岗,也要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事后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