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将于今年8月1日实施。值得关注的是,新规中取消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限制。
据了解,此次新规拓展了免于现场核查的范围,明确对于食品销售(散装熟食除外)、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均无需现场核查。这一调整将大幅缩短许可办理时间,提升审批效率,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
同时,缩减负面清单范围。修订后,原细则中针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的部分限制性规定被取消,进一步放宽了特定业态的经营限制,为相关食品经营主体提供了更灵活的发展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全面取消了关于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面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的限制;同时不再对专间面积作出要求。食品经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布局设置,有效降低经营场地的投入成本。
此外,简化简单制售现场核查要求。针对简单制售和自制饮品制售,新规允许根据操作流程,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这一调整更贴合小微企业和新兴餐饮业态的经营特点,更有利于经营者灵活高效运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将积极运用“扫码检查+非现场检查”的创新监管方式,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