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新京报

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日期:12-25
字号:
版面:第A09版:中国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按照议程,会议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增值税法草案、监察法修正草案、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国家公园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提请审议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的议案。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等法律案,是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将填补中国民营经济领域专门立法的空白。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获悉,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新京报记者 吴为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初审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共9章78条,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总体要求,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注重加强规范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情况,既对解决问题涉及的关键性制度和要求作出刚性规定、明确法律原则,又兼顾解决实际问题的复杂性,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

  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草案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规定。

  在改善投融资环境方面,草案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重点对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草案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以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在注重规范引导方面,草案强调民营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妨害市场和金融秩序、用贿赂和欺诈等手段牟利、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民营经济组织应当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

  在优化服务保障方面,草案明确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应当注重听取意见,高效便利办理涉企事项,完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政策措施;同时,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多头执法等作出规定。

  在加强权益保护方面,草案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细化办案程序,规范异地执法行为。为使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的制度措施得到落实,草案设专章强化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强制度刚性和权威性。

  解读

  “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又注重规范和引导”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已分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发展民营经济,为何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促进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3年,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3%、达5300余万户,个体工商户由4000余万户增加至1.24亿户。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

  司法部部长贺荣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说明中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贺荣表示,草案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为法律制度,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保障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草案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又注重规范和引导,促其依法经营、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草案聚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其他拟提请审议法律案

  ●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初审:

  法治素养纳入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

  草案分为7章,共62条。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律基本原则和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成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其他应当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

  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目标、内容以及评价要求,将法治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规范和引导。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初审:

  禁止通过互联网买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草案共9章124条。草案主要内容包括要求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加强过程安全管理,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安全设施、设备,对本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明确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明确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撑;明确作业现场代班人员、班组长、调度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权下令停产撤人等。

  ●监察法修正草案继续审议:

  建议增加规定

  明确强制措施审批权限和程序

  有的委员、部门、地方、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和社会公众建议,对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三项强制措施相应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予以明确,防止滥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采取强制到案、责令候查或者管护措施,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初审:

  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等实施不正当竞争

  修订草案共5章41条,主要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总体要求,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和处罚规定。

  在强化商业贿赂治理方面,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在现行禁止实施贿赂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交易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规定。完善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制度,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修订草案还完善了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滥用优势地位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相关规定。

  ●渔业法修订草案初审:

  从事养殖生产

  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饵料、饲料等

  修订草案对现行渔业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

  强化养殖生产质量安全责任,规定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饵料、饲料、药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强养殖业生态安全保护,规定养殖排放尾水应当符合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养殖水生外来种、杂交种应当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物种逃逸。

  完善休禁渔区、休禁渔期制度,禁止违反休禁渔区、休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禁止渔业船舶违反休禁渔区、休禁渔期的规定航行、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