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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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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新京报

着力监督纠正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日期: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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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0版:中国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新京报讯 (记者行海洋)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检察环节制度适用。

  挂牌督办5件重大涉黑恶案件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自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实施六年来,超过8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6.6%,高出不认罪案件18.9个百分点,有效促进罪犯改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同时,检察机关始终保持“严”的震慑。侯亚辉介绍,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一杀多人”、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生活安宁的网络犯罪,以及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犯罪,坚持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

  2024年前三季度,检察机关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4.4万人,起诉涉黑恶犯罪7682人。最高检对云南镇雄县李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和5件重大涉黑恶案件挂牌督办,指导依法妥善办理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等案件。

  前三季度移送危险驾驶案同比降41.3%

  侯亚辉表示,宽严相济的核心要义是区别对待,宽中有严,严中有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坚持轻微犯罪不是一律从宽,有从重处罚情节、主观恶性大的,也依法从严;严重犯罪原则上应当“严”的同时,对具有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的,也依法从宽。

  “比如对涉罪未成年人一般应当依法从宽,但对极个别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的未成年犯以及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暴力犯罪未成年犯,依法该核准追诉的要核准,该起诉的就要起诉。”侯亚辉特别强调。

  在醉驾治理问题中,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将立案情节进一步细化,通过“酒精含量+情节”的方式划分入罪标准。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危险驾驶案件25万人,同比下降41.3%。提起公诉危险驾驶案件21.2万人,同比下降14.9%。

  关注 1

  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在维护稳定方面,《意见》要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依法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防治力度,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推动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强轻微犯罪问题研究,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在服务民生方面,《意见》提出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

  在服务发展方面,《意见》部署了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检察举措。要求健全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依法惩治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特别指出,“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也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的重点。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关注 2

  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意见》提出,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大行政裁判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结合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纠正。

  同时,在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办理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深入推进为期两年的“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建设“全国行政检察监督法律文书库”,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的高质效带动行政审判、执行领域监督向深层次发展。

  同时,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确保不越位、不缺位。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双向、有效”衔接。

  关注 3

  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在审前自我纠错

  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至今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3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8.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1.1万件,办案领域不断拓展。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检察机关坚持将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8.4万件,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回复整改率98.7%。对于到期未整改案件,则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063件,99.3%得到裁判支持。

  最高检出台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办案指引,以“可诉性”为核心构建案件标准,促进提升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办理重大案件的示范引领。其中,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长江流域船舶污染专案。推动构建跨区域协作、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着力破除跨区域、跨流域以及重大复杂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的阻力和障碍。

  《意见》提出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聚焦“公益保护”,准确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依法规范办理案件。规范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有机衔接,完善不同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标准和“可诉性”判断指引,完善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配合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