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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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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新京报

卤菜标阴阳日期,预制菜如何让人吃得安心

日期: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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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社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据报道,近日,有市民投诉,自己在当地山姆超市购买了价值69.9元的卤菜拼盘,上面标注的“分装日期”是10月20日,并提示在10月23日前食用完毕。但回家吃了一半后,意外发现盒子底部还贴有一个标签,显示这盒卤菜系保质期为1年的冷冻预制菜,真正生产日期是8月27日。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10月30日启动质量抽检程序,明确要求山姆超市将这批带有正反标签的卤菜拼盘全部下架,并对冷鲜熟食标签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看上去,涉事山姆超市并没有将“分装日期”故意误标成“生产日期”,也不存在将过期食品再贴上虚假生产日期标签。饶是如此,阴阳日期让消费者产生“被忽悠”的既视感,不能怪消费者过度反应,只能说商家在食品标签问题上要避免可能产生的误导。

  如今,很多人对预制菜的态度是:我可以接受吃预制菜,但不能接受“说是鲜食,实则是预制菜”,不能接受“花了现炒的钱,上的却是预制菜”。这涉及的,其实就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的命题。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明确要求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要明示。

  在此事中,新近的分装日期和“3天内食用完毕”的提示,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现卤鲜食,无论有心还是无意,某种程度上都是对预制菜行业的伤害。鉴于此,对于那些极具误导性的标注行为应予以规范。此外,对于预制菜到底该如何“明示”,也有必要加以明确。唯有如此,公众才能吃得更安心。

  总之,售卖的食品是不是预制菜,不能变成摆在消费者面前的谜题。说好的预制菜要“明示”,不能任由商家在无视中“无示”,让预制菜大大方方地在消费者面前“现身”,才能让预制菜行业赢得更大市场空间。

  □京客(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