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9月20日新媒体稿件《打一场明知会输的官司,只想被看见》(记者 李照 编辑 陈晓舒 校对 杨利)小标题“体检标准该改变了吗?”下倒数第三段“需要具体阐明为什么某一体检招标不合格就不能承担相关的岗位职责而要拒绝录用”一句中,“招标”应为“指标”。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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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郑厚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