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点
据广东民声热线报道,近日,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有村民反映,大湾镇政府以体育场馆是他们建设为由不允许群众进入。村民还说,之前有将该问题反映至英德市市长信箱,但得到的回复却是,“大湾体育馆属于干部职工‘五小场所’之一,为了安全规范管理,禁止外人入内”。
政府花钱建设的体育场馆,村民却用不了。虽然不少人不清楚什么叫“五小场所”,但体育场馆专属于“干部职工”的说法,挑战了公众对公共资源公平共享的认知底线。
对此,广东省和清远市体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否定了大湾镇政府做法的合理性,并表示接下来会进行核查和整改。最新消息显示,大湾镇体育馆已于4月17日重新对公众开放,但此事仍有值得讨论的地方。
首先要明确一个常识:政府花的钱来自每一个纳税人。此事中涉事单位用“政府花钱”搪塞公众的说法,显然立不住脚。
更何况,我国《体育法》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开向社会开放的办法,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同时明确,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具体到广东,《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也有类似要求。
由此去看,大湾镇政府把公共设施当成干部职工专属空间,本质上依旧是特权思维在作祟。将公共资产看作私产,违背了公共体育设施的公共属性,值得有关方面反思。
不能否认的是,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势必面临日常维护、管理等层面的事务,但这也不是向公众关闭的理由,完全可以适当收取费用以作日常维护之用。
总之,不论是在公共体育设施资源紧张的大城市,还是相关资源贫乏的乡镇,打开“政府花钱”建设的体育场馆,有助于满足公众日常健身的需求。就此去看,更多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所,不妨向社会公众“应开尽开”。
□苏士仪(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