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档电影《热辣滚烫》上映11天票房破30亿元,夺得今年春节档票房冠军。
随着电影热映,“拳击”这项运动也引发人们关注,不少人看完电影以后想去健身房或拳击馆办卡健身减肥,这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该电影为例,截取部分片段,围绕“表达爱意的特殊数字转账可认定为赠予?”“观影后想办卡健身需要记住哪些要点?”等主题,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阐释。
案例 1
代表爱意的特殊数字转账算赠予?
法院:关键看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剧情回顾】 电影中贾玲饰演的乐莹为了让雷佳音饰演的昊坤参加拳击比赛,决定给拳击馆原定参加比赛的销冠教练天福“行贿”5000元。天福表示同意,但要求乐莹将5000元分成三个1314元和两个520元转账,剩下的18元微信转给他,称在新闻上看过“1314”“520”这样代表爱意的特殊数字转账算赠予行为,而整数转账算借款。乐莹说,“你真有经验。”天福说,“吃过这上面的亏。”
【观剧有疑】
天福所说的将5000元分为多笔1314元及520元进行转账就能被认定为赠予,事实是否如此?法律如何界定个人之间的款项往来性质?
法官表示,“赠予”是一方自愿将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转让后财产即归属受赠人所有,而“借贷”是一方将财产出借给他人使用,财产所有权仍归属于出借人所有。通俗来说,赠予与借贷之间最明显的区分,就是财产的所有权是不是归收受财产的人所有。而天福也是为了确认这5000元归其所有,而想方设法将这笔转账性质界定为赠予。法律实践中,对于特殊含义数字的转账性质如何认定?
对于转账性质的认定,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判断。在双方对真实意思表示产生分歧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关系、交易前后的书面对话(如微信、短信)内容、交易过程的特点等进行综合判断。例如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特定节日或纪念日发生的1314元、520元等具有谐音表达爱意的特殊数字转账,往往具有赠予的性质。但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借贷意思表示,如急需要用钱或者请求帮忙之类的表述,则有可能属于借款。
电影中乐莹将5000元分为多笔1314元和520元转账,虽然是代表爱意的特殊数字的转账,但结合剧情,乐莹与教练天福之间并不存在恋爱关系或是朋友关系,在乐莹转账之前双方没有任何接触,通过双方书面对话亦无法认定双方存在基于恋爱或朋友关系发生的赠予。所以即便乐莹是通过特殊数字进行转账,也并非一定会认定为赠予,而需根据双方在转账前对款项用途的约定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转账性质认定,关键还是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1314”“520”等特殊数字仅是判断意思表示的一个因素,在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还是会以真实意思表示来判断转账的性质。
法官提示
在日常交往当中,无论是情侣之间还是朋友之间,进行金钱往来时都需要注意,一定要明确界定金钱往来款项的性质。恋人之间的转账若是没有赠予的意思,就应当在转款时明确表示。对于大额的经济往来要注意留痕,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无法取证。
案例 2
在健身房办卡有哪些注意事项?
“会员一律不得退卡”的格式条款无效
【剧情回顾】 昊坤所在的拳击馆大力推销办卡,最初昊坤为了推销办卡接触到乐莹。乐莹是一个没有梦想的讨好型的人,昊坤对她表示出来的善意,以及昊坤的拳击梦想,让乐莹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了昊坤。乐莹为了与昊坤多接触,最终也在拳击馆办了卡。随着剧情的展开,乐莹与昊坤发生争吵后分道扬镳,昊坤也在收了打假拳的3万元报酬以后辞职离开了拳击馆。
【观剧有疑】
虽然电影中乐莹最终决定继续学习拳击,但乐莹最初是为了昊坤办卡的,昊坤辞职了,乐莹能否要求退卡?
此外,电影《热辣滚烫》的热映也掀起了健身减重潮,不少人在看完电影以后也想学习拳击健身减肥,在健身房办卡有哪些注意事项?若因为自身原因不想继续健身了又能否要求退款?
法官表示,拳击馆或健身房办卡属于预付费健身服务合同,这种消费模式需要消费者预先支付对价,而且往往付款数额较高,消费行为被长期“捆绑”,因此有着较高的合同履行风险。“退卡”即解除预付费健身服务合同。实践中,很多健身房的会员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合同中会有类似“会员一律不得退卡”的约定。但由于预付费健身服务合同有着较强的人身属性,合同的履行强调双方之间的信任基础,强迫他人健身并不可能,所以此类合同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
另外,“会员一律不得退卡”的格式条款明显不合理地免除了自身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所以即便合同中有类似“会员一律不得退卡”的约定,消费者依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
若消费者由于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退卡”,可能也需要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或者违约责任过高,法院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和造成损失的大小,并结合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违约金额。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给此类“办卡”设置了7天“冷静期”。根据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消费者自购买预付卡之日起七日内未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退卡,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卡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收款。
法官提示
作为消费者在选择健身房办卡时应保持理智谨慎,避免冲动消费。在选择健身房时要做好前期考察工作,尽量选择开办时间较长,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商家。在与健身房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违约条款,对于有疑问的条款要及时提出疑问,双方协商修改。对于与自身利益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不能轻信口头承诺,要将约定内容体现在书面合同中。同时在健身卡进行充值的时候,单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大,避免造成较大损失。
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