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在以“碳路先锋 绿启未来”为主题的新京报“2023零碳研究院绿色发展论坛”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政策所副所长董战峰对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发展的新形势、面临的关键问题、ESG体系建设的重点方向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董战峰指出,当前我国ESG发展进入快车道,要以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为抓手,逐步规范ESG评级、标准、投资体系。
ESG发展需完善信披标准和规范
董战峰认为,“十三五”至今,伴随生态文明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等深入推进,我国ESG发展进入快车道。不过,当前缺乏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存在着发行主体众多,缺乏统一规范,不同上市公司遵循的信息披露标准各异,可比性差等问题。
“披露-评级-投资间的信息需求存在割裂,信息透明度低导致较高的ESG应用成本,加剧投资利益相关方间的信息差。”董战峰认为,一体化信息标准与第三方服务是潜在的解决途径。
我国ESG需要进一步在数据上下功夫。数据质量方面,应充分利用高分辨率的环保监测监管数据开展ESG评级,例如使用好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ESG评价体系设计,推动量化可比的ESG信息披露框架指引性文件出台;深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构建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
当前,ESG投资产品还存在“漂绿”操作,投资目的和风险不相匹配。董战峰补充说道,“投资者对ESG投资策略缺乏了解降低投资意愿,ESG债券投资比重很小,相关衍生品在中国还是空白,绿色债券渗透率仍较低,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渗透率不足1%。”
加快构建中国ESG制度体系
如何加快构建面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中国ESG制度体系?董战峰认为,政府及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完善ESG评价体系顶层设计,推动量化可比的ESG信息披露框架指引性文件出台,强调环境、碳中和相关指标的创新与构建;出台ESG投资指引性文件,引导市场深化ESG投资意识;对接国际ESG披露标准,结合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与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考虑环境指标的多元性和系统性,逐渐扩大框架,保证有效性。
金融机构要将ESG纳入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创新及转型项目筛选;为机构投资者开发更多的绿色可持续投资产品选项;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引导,提高机构投资者环境风险辨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更多个人ESG信息投资者。
对于企业,要提高企业绿色治理意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实际经营计划中,认识到绿色治理对于长期价值的重要性;加强ESG实践,改善自身ESG表现,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提高投资效率;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赵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