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倪 弋
《人民日报》(2025年12月04日 第 17 版)
冬雨初歇,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寺沟村的山坳里雾气氤氲。天黑前,村民方忠山走进林地,去看看陪伴了他10多年的“老邻居”——几十只苍鹭从树梢俯冲而下,围绕着他盘旋鸣叫。这位守护苍鹭10多年的农民,如今有了个新身份——甘泉县人大常委会聘请的“生态监督员”。“以前护鸟全凭自觉,现在有法给撑腰。”方忠山开心地说。 他口中的“法”,是2025年7月30日正式实施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国首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专门针对野生鸟类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飞鸟张开法治之“翼”。 陕西省作为全国野生鸟类重要繁殖地和迁徙通道,分布着561种鸟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23种、二级99种,“三有”鸟类(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435种,3条主要迁徙线路与40多处重要栖息地,构成鸟类的“生命走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决定》紧盯“捕、运、售、食、玩、宣”关键环节,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如今,禁止非法捡拾鸟蛋、破坏鸟巢等条款写入村规民约;重点区域安装红外监测设备;农作物受损补偿机制让农民吃下“定心丸”。“过去补偿标准模糊,现在报案后3个工作日内就会有专家现场评估。”延安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张怀满指着新印发的补偿流程图说。 秦岭、巴山森林草原修复,汉江、丹江等加强湿地保护,为鸟类创造出自由翱翔的绿色生态环境。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村民郭静每天都能看到白鹭群在岸边栖息:“以前采石场把河滩毁得不成样,现在政府修了生态堤岸,种上本地水草,鸳鸯、白眼潜鸭都成了常客。” 在汉中市,依托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朱鹮发展生态观鸟经济,当地不仅制定“保持30米拍摄距离、禁用闪光灯”的规范,还推出朱鹮主题文创产品,带动周边村庄发展民宿等产业。秦岭深处,林业部门通过生态修复,让消失多年的血雉、勺鸡等鸟类重现。红腹锦鸡活动范围北移,陕西省林业部门及时调整保护区域。这些图景,正是对《决定》中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对珍贵濒危野生鸟类主要栖息地和迁徙通道实施生态修复等规定的生动注脚。 《决定》还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鸟类保护、科普教育、收容救护等活动。多年来,汉中市退休教师王阿姨带着巡护记录本走遍汉江沿岸,上面详细记录着每次巡护发现的鸟类种类和活动情况。“我们就是鸟类的‘法治代言人’,要帮它们守住这片家园。”在宝鸡市,大学生们组建的“护鸟社团”通过漫画、情景剧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决定》内容;在榆林市,“鸟类保护进校园”活动让孩子们成为小小护鸟员,带动家庭成员参与保护……从黄土高原到秦巴山区,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加入护鸟行列,成为守护鸟儿的“生力军”。 不止于立法,还厉行监督。今年8月至10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其中针对野生鸟类保护,聚焦“捕、运、售、食、玩、宣”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调研和检查,进一步筑牢识鸟、爱鸟、护鸟的法治屏障。 夕阳西下,方忠山目送最后一批苍鹭归巢,远处的山坳里,红外监测设备运转不停。从群众自发守护到法律的刚性保障,从单一救助到系统保护,陕西以法为“翼”,让野生鸟类在三秦大地自由翱翔。方忠山说:“当法律为鸟类撑起安全伞,当越来越多人都自发成为保护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将会在这片土地上处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