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9日讯(记者王龙飞)5月6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报,暂停张某某等17名评标专家的评标资格。
通报指出,经省水利厅认定,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张某某在东山供水工程设备采购05标评标过程中,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省水利厅决定禁止评标专家张某某在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11月6日。
省评标专家库肖某某等7名评标专家在呼延水厂原水预处理与深度处理工程石英砂滤料和承托层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形。省水利厅决定禁止肖某某等7名评标专家在3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
省评标专家库赵某某等5名评标专家在禹门口灌区西范灌溉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施工6标评标过程中,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形。省水利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决定禁止赵某某等5名评标专家在3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
省评标专家库杨某某等4名评标专家在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3年项目施工01标评标过程中,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形。省水利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决定禁止赵某某等5名评标专家在3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