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严举措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日期:04-08
本报太原4月7日讯(实习记者王勇)近日,省级总林长签发山西省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各级林长持续深化林草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两条底线”。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压实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常态化巡林督查,关键时期加密巡查。对责任悬空、履职不力引发火灾的,严肃追责问责。
要严控野外火源,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野外违规用火查处专项行动”以及“林电共安三年行动”。抓好“六清”工作,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入山检查登记等制度,高火险期要依法颁布禁火令,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零容忍”。
要加强监测预警,完善“空天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实战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漏报、瞒报、迟报行为从严追责。
要强化督导检查,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督导,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通报问责,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从严处理。
要加强警示宣传,大力宣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开展防火宣传“七进”活动,普及防火法规与追责后果。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安全用火,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落实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构建群防群治防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