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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山西经济日报

持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之我见

日期: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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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理论·践悟       上一篇    下一篇

郭竹洁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安排财会监督工作。《意见》提出了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标,从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等方面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会监督工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指明了方向。通过认真学习《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监管基础、部署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着手,持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开工作思路

  思深方益远。统一思想、明确站位、把准工作方向、明确工作思路,是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为更好履行财会监督检查职责,要认真领会制定实施《意见》的重大政治意义,检查过程中成立临时党支部,通过“自学+集体学习”的形式,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推进财会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是打开工作思路。要树立大局意识,善于从党和国家的全局出发看待和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增强推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要破除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积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水平。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举行的交流研讨等集体活动基础上,要结合检查实际自学专业知识,自觉更新知识储备的同时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坚持守正创新,在梳理以往问题线索的基础上,依托大数据全面汇总信息,紧盯异常变动,科学选定监管重点,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紧盯检查全过程。根据检查要求,合理确定检查范围,科学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查前培训。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力争查深查透,就问题整改、如何提高工作质量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就部分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积极推动问题整改。检查结束后,督促被检查单位将整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做法固化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避免问题重复出现、反复整改。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选取有代表性的地区、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把握规律,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意见建议,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做好服务。

二、夯实监管基础,提升工作效能

  强基为赋能。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强化外部合作夯实监管基础,持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一是强化内控管理。在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中强化内控管理,有助于优化监管单位内部管理,防范业务风险,并不断促进监督流程规范化。内控制度建设是监管单位推进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建立内控制度完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操作规程与最新的业务授权、政策规定相匹配,有效防控风险;合理构建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内控制度对全单位各层级管理岗位、业务全覆盖,提升内控执行力,推动财会监督检查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强化人才队伍。配备与实际检查工作相匹配的专业力量,是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组织人员参加财政部组织开展的财会监督检查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等各项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检查人员的专业能力;注重引进财务、会计、法律等专业人才充实检查队伍。通过实践检验能力、通过实践提升能力。明确现场检查要求,确保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适当,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做好检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实践强化斗争本领、积累检查经验,强弱项、补短板,持续提升财会监督人才队伍的执法检查水平,增强监督质效。
  三是加强贯通协调。要持续推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内监督的指导与支持,确保检查实效。持续深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协作,对于在财会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邀请两会代表委员参与财会监督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进展情况,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人大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三、部署保障措施,打牢工作根基

  保障稳大局。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法治思维“三板斧”,打牢工作根基,为检查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检查通知要求,成立检查工作领导组,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职责分工,细化时间安排,坚持“一股绳”落实,统筹推进检查工作。要认真落实现场检查周报制度,每周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领导组审阅,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和重点,稳步推进检查工作。落实“廉政回访”制度,向被检查单位了解检查组人员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检查人员自身在加强《意见》精神学习的同时,为便于更好开展检查工作,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制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做好《意见》宣传解读工作;依托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期刊等媒介,宣讲解读《意见》精神,发布财会监督动态,做好舆论引导。在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等前提下,扎实做好财会监督检查信息的公开工作,提高财会监督信息透明度,促进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强化法治思维。时刻关注最新政策法规的发布,认真学习《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学懂弄通财经领域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有利于提升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财政资金更加高效合理配置和使用。积极组织参加查前调研和培训,“深”学检查工作涉及的相关文件规定,把握政策导向,为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专项检查做好知识储备、为更快投入检查工作奠定基础。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等,警钟长鸣,强化震慑,让党纪党规入脑入心;积极参加廉政主题征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确保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有助于在检查过程中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合法合规开展好财会监督检查工作。(作者单位:太原市国资委国有资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