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储备粮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它起着平抑粮价,赈灾备荒,备战应战的作用。历朝历代都把粮食储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商代晚期,国家储备粮食已有一定规模。西周时期,设立了大司徒一职,管理粮食仓储,实施粮食救济政策等,这是国家粮食储备管理机构的雏形。战国时期,魏国和楚国提出了“平粜法”,有了平籴平粜制度,以平抑粮价,避免“谷贱伤农,谷贵伤民”。
储备粮制度的设立,始于汉代。汉宣帝时建“常平仓”,以官府之钱,收集谷米,谷贱则入,谷贵则粜,意为备荒,以后历代大都沿袭采用。
隋开皇时期正式设立了义仓,使赈灾活动由一种临时的救济措施,成为一种经常性的政策机制。其基本精神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粮专用”,有效弥补了过去单靠官仓赈济的不足。义仓制度在唐宋加以发展,成为历代王朝为备荒年而设置的粮仓。
隋朝时期,长孙平创议“立义仓于社内,建置仓窖以储积谷”,又出现了“社仓”制度。义仓和社仓在隋朝时可以互称,两者定义角度稍有不同。唐朝时期,义仓和社仓的概念逐步分离出来,义仓由州县一级政府设置,社仓由社(百姓25家为一社)一级来设置。明代将义仓称之为社仓,粮谷由社民捐输,以备饥荒。清代规定,州、县设常平仓,市镇设义仓,乡村设社仓,互相区别。
在历代储粮中,还有正仓、太仓、军需仓、预备仓、广惠仓、同善仓、丰备仓、储济仓等,多为中央政府管辖。这些粮仓在各朝代名目不一,设立时间呈阶段性,有时附贮常平仓。古代沿革时间较长的储备粮食仓储制度,主要有常平仓、义仓和社仓。
常平仓制度。汉宣帝时,粮食连年丰收,粮价下跌。在大司农耿寿昌倡建下,创建了官仓,“常平仓”。“常平”就是指常使谷价如一。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强盛的时期之一,粮食储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唐太宗进一步加强常平仓建设,为防止粮食变质,规定了粮食的储存期限,“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皆著于令。”公元714年唐玄宗修常平法,除“地下湿,不堪贮积”的南方地区,诸州都要建立常平仓。同年,规定平籴价格,谷贱时加时价外3钱籴。唐朝规定,对保管粮食不善的要追究责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灾情逐级奏报制度,以及时救灾解困。
992年,宋太宗时期建常平仓。1006年,宋真宗下诏在京东、河北、江浙等多地设置常平仓,并细化了储备粮管理制度和粮食税赋收缴办法。谷价下跌时,高价买进,谷价上涨时,低价卖出,每斗买进卖出的差价,一般为三至五文。公元1018年,常平仓基本覆盖了北宋疆域。宋英宗时,常平籴粜数量已达到入50.1万石、出47.1万石,为物价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元代及明初,督促官吏多积米谷,仿效“平粜”“常平”办法,春季出借,秋季归还。1573年(明神宗万历)以后,规定郡、国府库尽入国库,废除常平办法。1653年(清顺治10年),复建常平仓。1660年又立“常平仓法”。1679年(康熙18年),对常平仓进行了整顿。
义仓制度。“义仓”,亦称“富人仓”。其制度源于北齐,始设立于隋,盛于唐,为历代封建政府备荒而设置的粮仓。公元562年,南北朝时北齐武成帝时,令各郡设置“富人仓”,每人每年出义租五斗,进“义仓”储备。隋开皇5年(585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奏请设立义仓,后形成制度。
隋政府“令诸州百姓各建义仓于乡里,依其所得各出粟麦若干,或义捐,贮之于仓,遇有饥荒,以其谷赈之。”因设在里社,由当地人管理,因而亦名社仓。后又定积储之法,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1石,中户不过7斗,下户不过4斗。
唐太宗时,对义仓规定“每亩各纳粮2升,商贾无田者分等出粟于仓,饥馑时用为赈济”。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改为按户出粟,上上户五石,余各有差。唐玄宗以后更把义仓税定为国家正式赋税收入。唐朝天宝年间,全国义仓积谷超过常平积谷的数量。公元618~840年,唐朝廷实施的136次赈济中,有106次出于义仓。
宋代义仓粮源主要来自正税之外的另项输纳,即民户按两税基准比例(5%-10%)缴纳义仓谷钱于县。宋代义仓除了赈贷,还兼顾赈粜,尤其是南宋比较常见。元代元世祖时期义仓的运行方式是:“丰年米贱,官为增价籴之;歉年米贵,官为减价粜之”。由于义仓赈济便利,得到了大力推广。公元1288年,储粮为31.55万石,对元朝赈灾发挥了积极作用。明代称之为社仓,粮谷由社民捐输,以备饥荒。
清代的义仓始自顺治11年。清康熙18年(1679年),诏乡村立社仓,市镇立义仓,其谷均由士民捐输。雍正时期,义仓在很多省份普及。乾隆时代义仓达到鼎盛时期。清义仓设在市镇,民办民管,更为贴近百姓。义仓积谷,历代名为民管,实为官有。
社仓制度创建于隋代,盛于清代。公元1181年,南宋孝宗时期,社仓成为常规化的粮食储备制度,取得了“乡四五十里间,虽遇凶年,人不阙(同缺)食”的效果。社仓贴近百姓、官督民办,粮源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从常平仓借入;二是由富户自愿出借;三是由民户自筹。通过仓息的滚动,在形成了相当的积累之后,社仓还出现了赈粜方式,既可以防止豪富操纵米价,又可以使社仓谷本有增无减,保证灾荒时赈贷正常进行。
明代中后期,朝廷大力倡导社仓建设,由于社会环境不佳,社仓未能兴盛。
清代的社仓始自顺治时期,雍正时期得到大规模发展。雍正议定社仓之法,对社谷的筹集、仁善捐助者的奖励,以及管理形式和办法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乾隆时代是社仓的鼎盛时期。其间,乾隆皇帝放宽对设仓的管理权力,各地可制定适合本省的政策和条规,全国社谷储量呈现良性循环稳步增长的态势,储粮最多的四川达到90万石。
从历史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常平仓、义仓、社仓制度的发展,发挥了国家、地方、民间的储粮积极性,为救灾度荒,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我国中央和地方储备粮食充足,成为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是任何时期不可比拟的,已不再实行民间粮食储备。
□梁建军